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
根据《鹤山市财政局2024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查前公示》(鹤财监〔2024〕6号)的要求,我局于2024年9月对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2023年相关情况进行了重点检查。检查情况如下: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以下简称市委统战部)是经鹤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设立的政府机关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号为11440784007085246G。负责人为陈文光,机构地址位于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街道华山苑137号。
市委统战部部门预算为委本级预算,本部门无下属单位。
二、预决算收支管理情况
(一)预决算收入情况
市委统战部2023年年初预算收入金额为1,153.55万元,决算收入金额为1,091.00万元。预决算收入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财政拨款 1,153.55 1,086.25
其他收入 0.00 4.75
合计 1,153.55 1,091.00
(二)预决算支出情况
市委统战部2023年年初预算支出金额为1,153.55万元,决算支出金额为1,087.97万元,预决算支出按功能分类具体如下表:
项目 年初预算数(万元) 决算数(万元)
公共服务支出 652.60 505.28
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 0.00 0.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95.15 345.69
卫生健康支出 101.50 99.98
住房保障支出 104.30 137.02
合计 1,153.55 1,087.97
2023年市委统战部的预算支出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需要超年初预算金额范围支出的项目经市财政局审批调整相关预算指标后再支付。检查未发现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虚列支出、转移或套取预算资金,转嫁支出等问题,未发现擅自设立项目、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贴补贴问题。
(三)2023年度预决算公开情况
市委统战部分别于2023年3月30日、10月23日在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公开平台将2023年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预算、2022年中国共产党鹤山市委员会统一战线工作部部门决算对社会公开。
对其预算公开情况检查如下:
公开项目 公开内容 是否按规定公开 备注
部门基本情况 部门职责、机构设置等情况 是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是
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是
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是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是
公开明细层级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公开至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公开至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是
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按“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公开 是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细化至“公务用车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两个项目
其他事项情况说明 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是
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三公”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是
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是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是
预算绩效信息情况 是
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解释 是
三、主要经费支出及主要科目情况
(一)“三公”经费情况
1.公务接待情况。
2023年,市委统战部公务接待经费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情况。
市委统战部车辆情况:权属市委统战部车辆有1台。
市委统战部2023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3.因公出国(境)费情况。
2023年,市委统战部因公出国(境)费年初部门预算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二)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差旅费情况
1.办公费情况。
2023年,市委统战部办公费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2.会议费情况。
2023年,市委统战部会议费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3.培训费情况。
2023年,市委统战部培训费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4.差旅费情况。
2023年,市委统战部差旅费支出金额在预算范围内。
(三)主要科目情况
1.现金及银行存款。
2023年期末,市委统战部现金余额与银行出具的对账单余额核对相符。
2.非税收入、上级补助、经营收入等收入科目情况。
2023年,市委统战部无非税收入,无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为0.00元。
四、其他财经纪律的检查
(一)会计准则执行情况
经抽查,市委统战部2023年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等会计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情况真实、准确,全面反映行政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经检查发现:市委统战部2023年存在决算报告金额与单位财务预算会计类科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二)资产负债情况
列入资产负债表的项目、科目基本完整、准确、规范。2023年固定资产购置符合政府采购办法要求,入账资产完整;固定资产定期盘点、账实相符。
(三)费用支出情况
费用的确认合规,各项支出真实,核算准确;支出审核手续齐全,支出凭证基本合规完整,执行“三重一大”程序。
(四)设立“小金库”情况
通过对市委统战部账务及其他资料的检查,未发现市委统战部存在设有“小金库”现象,资产处置收入无形成“账外账”,不存在应列入而未列入规定账户、账簿的各项资金及其形成的资产。
(五)内部控制报告检查情况
经检查,市委统战部于2024年4月30日报送2023年度内部控制报告,内部控制报告内容符合单位真实情况并按财政部规定的统一报告格式及信息要求编制完整。
五、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建议
(一)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问题及建议
市委统战部2023年公务用车过程中存在未完整记录公务用车使用里程的情况,与《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办发〔2017〕71号)第二十条“党政机关应当建立健全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加强监督,降低运行成本。严格公务用车使用时间、事由、地点、里程、油耗、费用等信息登记和公示制度”的相关规定不符。
建议严格执行上述提及的相关规定,规范公务用车日常管理,做好车辆使用台账登记。
(二)市委统战部2023年存在决算报告金额与单位财务预算会计类科目金额不一致的情况
建议财务人员加强预决算、《政府会计制度》的培训与学习工作。
鹤山市财政局
2024年1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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