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人民医院、采联国际招标采购集团有限公司、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
本机关于2025年12月31日受理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鹤山市人民医院中央监护系统等医疗设备采购项目”的投诉。2026年1月6日,广东省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向本机关书面申请撤回投诉。
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第三十条之规定,本机关终止该项目投诉处理程序。
特此通知。
鹤山市财政局
2026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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