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财政局(以下简称市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鹤山市财政局2018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鹤山政府网站财政局部门专栏页面(/gzjg/sfbm/hsczj/)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东升路68号,邮编:650200,电话:0750-8812210)。
一、概述
2018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鹤山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鹤山财政微信公众号,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和解答,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政务公开的需求。
(一)保证信息公开工作正常运行
2018年,市财政局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着力扩大财政信息的公开范围,坚持遵循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2018年,财政局全年发文932份,主动公开文件43份,依申请公开文件755份,公开率达到85.6%。
(可公开文件占比情况)
(二)信息公开形式保持多样性
市财政局通过网站、微博、微信公众号、多媒体交互设备等各类渠道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同时对普通财政信息进行深加工,精处理,提炼群众关心的重点要点,公开信息的模式种类繁多,图文并茂。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稳步进行
1.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细化公开内容,将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细化到部门预算经济分类科目和政府预算经济分类科目。严格落实公开三统一,统一公开格式、公开时间、公开形式。
2、狠抓财政预决算公开监督检查。为督促预算部门按时公开预决算信息,3月份,我局成立预决算公开检查小组,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检查,重点做好2015-2018年地方预决算公开检查工作。将部门预决算公开纳入今年的公共部门绩效考核评比,对发现公开有问题的单位进行问责。
3.不断提高本部门预决算及三公经费透明度。一是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常态化,进一步细化预算公开收支信息,所有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均详细公开,并公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情况。我局已按时公开2017年部门决算、2018年部门预算、以及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等相关信息。
市民可至鹤山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预决算公开平台查阅我市本级预算报告及各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相关信息。
(四)推进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
2018年,为规范我市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提高政府采购透明度,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以及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我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制定了《鹤山市财政局关于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的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并在鹤山政府网-财政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上进行了公示。《方案》的制定为我市政府采购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提供了指导。同时,根据《方案》要求,2018年,我局共公开采购监管类信息(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2条。
(四)规范完善信访答复制度
2018年,市财政局进一步规范完善信访答复制度,由局主要领导负责,各股室负责人配合,以网络为主要阵地,对群众提出的建议进行及时的反馈。2018年,市财政局通过网络渠道及政府热线收到的群众的投诉或咨询共计42条(其中鹤山政府网网络问政栏目14条,12345热线12条,信访信息系统2条),全部在规定时间内给出了合理的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市财政局主要通过鹤山政府网、《鹤山市财政专报》、《鹤山市财政简报》及其电视屏、微信公众号等媒介主动公开本局的政府信息。
(一)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我局在鹤山政府网站发布政府信息166条,其中,工作动态类信息67条,财政预决算信息3条,部门预决算信息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5条,主动公开文件55份(含上级文件),财政公告类信息27条,其它类别信息5条。公众可通过鹤山政府网财政局部门页面(/gzjg/sfbm/hsczj/)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其它平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市财政局通过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hsczj2015)公开信息104条,通过党务公开宣传栏发布党务信息约34条。
(“鹤山财政”微信公众号公布信息阅读统计)
(三)通过财政学会刊物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8年,市财政共发布《鹤山市财政简报》和《鹤山市财政专报》53期,其中,江门财政局采纳信息1条,市委办、市府办、纪委采纳信息6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及咨询受理情况
2018年,市财政局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宗,接受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咨询1人次。
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费用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依申请公开收取或减免费用的情况。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市财政局没有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申请行政复议或被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8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力度不断加强。政务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积极成效,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信息更新的频率还有提升空间,政策解读工作不够完善。“五公开”内容较少。为了更好的做好政务公开工作,我局提出以下改进工作的计划:
一是强化局内对政务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要求专职工作人员每天至少查看一次依申请公开信息及网上信访信息,及时调处,2日内做出处理反馈,3日内做出最终答复。
二是进一步加强重点领域信息监督制约机制,通过将各部门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终考评,以及事后监督检查的方式保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三是加强信息更新频率及政策解读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统筹,在规范性文件形成后及时开展解读文件的制作,以公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解读,发布。
今后,市财政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的相关规定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围绕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重要工作和重大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以及财政改革重点和热点做好公开工作,加大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力度,加强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打造“阳光财政”,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引向深入。
鹤山市财政局
2018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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