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等规定,现向社会公布鹤山市财政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本报告由2024年政务公开工作总体情况(包括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情况、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平台建设、监督保障等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鹤山市财政局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仅统计本部门制发的政府信息)。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鹤山政府网站财政局部门专栏页面(/jmhsczj/gkmlpt/annualreport)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市财政局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东升路68号,邮编:529700,电话:0750-8812210/0750-8812231)。
2024年市财政局政府信息公开主要开展以下工作:
(一)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方面
2024年,市财政局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市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鹤山政府网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财政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和解答,积极回应社会各界对财政信息政务公开的需求。2024年,市财政局全年发文800份,主动公开文件89份,依申请公开文件546份,公开率达到79.38%。
(二)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方面
按照《条例》要求,市财政局坚持遵循 “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信息公开原则,及时发布日常工作动态和工作文件,改进工作作风,方便群众办事和监督。
1.主动公开信息:2024年度,市财政局在鹤山政府网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50条,其中,在本局信息公开目录公开信息187条,包括:信息公开指南及报告2条,领导分工、机构职能等信息1条,部门文件58条,工作动态信息37条,通知公告22条,行政执法类信息36条,市级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部门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26条;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信息59条;在市扶贫资金政策专栏公开信息3条,地方政府债务栏目信息1条。
2.依申请公开信息:2024年,市财政局收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2条, 均按时完成答复。
(三)平台建设、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市财政局负责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机构是局办公室,负责中国福彩网财政信息公开监督工作的机构是局会计监督检查办。制定有完善的政府信息公开审查制度。信息公开主要平台是鹤山市政府网。公众可通过鹤山政府网财政局部门页面(/gzjg/sfbm/hssczj/)查阅并全文检索市财政局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四)监督保障方面
市财政局建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定期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考核、评议,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人员定期参加中国福彩网培训。
同时,市财政局对中国福彩网各部门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行日常指导和监督检查。一是对涉农惠农资金的公开公示情况进行监督;二是对市级财政预决算和部门预决算的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监督检查工作由局监督检查办公室负责,对未按照要求开展财政信息公开工作的部门,予以督促整改或者通报批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1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2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0 | ||
行政强制 | 0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7707(中国福彩网)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2 | 0 | 0 | 0 | 0 | 0 | 2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24年财政局立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际,狠抓落实,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示质量方面。对主动公开信息的理解和把握不够深入,对各项政策的理解运用尚显不足,导致发布的政务信息质量有待提升。二是政务公开内容方面。公开内容尚需进一步丰富,对群众的宣传引导力不够,导致群众知晓率和使用率有待提高。三是日常培训方面。对政务公开工作人员的培训指导力度不足,与政府政务公开工作的要求相比仍存在一定差距。
(二)改进情况
1.狠抓工作落实,进一步明确全局各股室、单位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责任到人,严格考核督查力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2.严格执行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程序,确保政务公开审批无遗漏。规范和完善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特别是涉及重大问题、决策,及时有效公开,提高公开的针对性和透明度。
3.提升工作效率,进一步加强与市各大主流新闻媒体的有效沟通,确保财政政策条例宣传主动、及时、准确、权威。加大政务公开宣传力度,积极开展政务公开宣传活动,集中运用报纸、网络、法制宣传活动等多种媒介和形式,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式的宣传报道,最大限度地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加准确、及时的政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现将市财政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2024年,市财政局在市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公开信息59条(仅统计市财政局制发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包括:财政专项信息39条,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6条,减税降费政策信息14条。
除制发的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外,市财政局还适当公开各类上级部门,同级部门的相关政策文件供市民查阅,市民可至鹤山政府网重点领域信息公开栏(/zwgk/zdlyxxgk/)查阅我局公开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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