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提高引进项目质量,我们草拟了《鹤山市商品厂房引入项目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0年3月16日前,通过以下三种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网站对草案提出意见。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邮政编码:529700),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三)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hsfgj@126.com。
提交意见请留下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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