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合理制定鹤山市文德实验中学初中部教育收费标准,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延用有关中小学教育收费政策的通知》(粤发改规〔2023〕11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广东省教育厅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广东省民办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依据成本监审情况,同时考虑我市经济发展水平、广大市民承受能力等因素,我局拟定文德实验中学初中部学费17000元/生.学期,住宿费2250元/生.学期,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通过邮件、书信等形式,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2月15日。
二、意见反馈方式
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联系方式进行意见反馈。
(联系电话:8803132;联系地址:广东省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邮政编码:529700;电子邮箱:hssfzggj@jiangmen.gov.cn)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