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关于遴选粮食代储企业的公告》,经对申报企业进行评审,现选择江门市江发粮油商贸有限公司为我中心粮食代储企业,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5年3月24日—3月26日,如对遴选结果有异议,请以书面方式向鹤山市粮食和物资储备中心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将不予受理。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
电话:0750-8820089,联系人: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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