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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布妨碍建设统一大市场暨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反馈渠道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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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精神,持续推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实施,进一步破除市场准入隐性壁垒,建设高效规范、公平竞争、充分开放的市场环境,现将我市妨碍建设统一大市场暨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反馈渠道公告如下:

  一、问题反馈的范围

  (一)设置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

  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事项、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典型案例及相关线索。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单位在负面清单之外违规设立准入许可、增设准入条件或设置障碍。

  2.地方政府或机构违背负面清单要求进行审批。

  3.市场主体违规进入禁止或限制的行业、领域、业务。

  4.地方政府及有关机构设置隐性壁垒(如国家已放开仍审批、增设限制、审批互为前置等)。

  5.行业协会、商会排除或限制经营主体平等准入。

  6.其他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行为。

  (二)妨碍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方面问题

  我市范围内存在的各种形式的妨碍建设统一大市场方面问题,包括但不限于:

  1.有关单位出台或执行含有地方保护、市场分割、指定交易等政策。

  2.有关单位设置区域壁垒限制外地企业参与。

  3.有关单位以备案、注册等形式提高外地企业准入门槛。

  4.有关单位借故为企业跨区域经营或迁移设置障碍(如列入异常名录、故意拖延)。

  5.有关单位在招标投标或政府采购中排斥外地企业竞争。

  6.有关单位利用数据、算法等技术手段排除、限制竞争。

  二、问题反馈方式 

  (一)电话举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

  (二)微信举报:通过“江门易办事”公众号【江门12345-市场准入意见反馈及相关建议】反映情况。

  (三)信件举报:信件邮寄至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体制改革与信用建设股(来信请注明违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情况投诉信)。

  三、反馈问题处理

  收到反馈问题的情况后,我局会同有关部门分析研判、调查核实、推动解决。反映内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将告知市场主体向有关单位反映;对查证属实的隐性壁垒问题,将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程序等进行处理。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如实反映妨碍建设统一大市场暨违背市场准入隐性壁垒问题,我局将严格保密投诉人信息,消除各种妨碍建设统一大市场暨限制市场准入的显性和隐性壁垒,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激发市场主体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