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发改立项证﹝2018﹞22号
鹤山市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立项审批登记证
项目建设单位: 鹤山市龙口镇协华村龙护第二经济合作社
项目名称 | 车间一、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工程 | |||||||
建设地址 | 鹤山市龙口镇协华村龙护第二经济合作社 | |||||||
项目投资性质 | 国有 | 产业性质 | 建筑 | 建设性质 | 新建 | |||
项目 建设规模 | 总投资910.92万元,土建工程投资763.92万元,其他费用(包含测量设计费24万元、工程造价咨询费5万元、招投标费用13万元及监理费25万元) 67 万元,预备费 80 万元。 | |||||||
项目 总投资 | 910.92万元 | 项目 资金构成 | 新时期城乡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资金200万元,其余资金由鹤山市龙口镇人民政府解决。 | |||||
计划动工时 间 | 2018年11月 | 计划竣工 时 间 | 2019年5月 | |||||
建设内容 | 新建的包装纸类车间(丙2项)与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其中建设车间建筑高度8.65米,单层建筑,建筑面积4742㎡,泵房为二层建筑,建筑总高度3.15米,建筑面积364.2㎡。 | |||||||
建设年限 (有效期) | 项目自发证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 |||||||
备注 | 1、项目经中国福彩网(鹤发改公﹝2018﹞67号)批复同意建设。 2、项目依法进行公开招标。 | |||||||
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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