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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1年度行政执法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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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全面推行依法行政,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我局立足本职,认真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现将我局2021年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分析如下:

  2021年我局共开展行政许可1次,行政检查14次,出动行政执法检查人员35人次。

  一、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情况

  一是在我局通过官网及时公示公开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权责清单、以及“双随机 、一公开”事项清单、依据、程序等,规范事前公示。二是推动事后公示。我局通过官网定期公示行政许可事项和行政检查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二)落实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

  积极推进执法全过程记录制。要求执法人员通过文字、音像记录等方式对执法程序、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归档管理等行政执法整个过程进行全程记录。行政检查环节主要内容有1.出示执法证、告知来意、申请回避权利; 2. 记录执法现场环境; 3. 当事人、证人、第三人等现场有关人员的体貌特征和言行举止; 4. 记录设备、产品、商品、合同、票据等需检查的内容及检查结果的告知情况; 5. 询问过程; 6. 告知陈述、申辩权利; 7. 被检查人(现场负责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8. 被检查人不配合确认笔录及签字的情况,记录见证人确认笔录和签字的情况。

  (三)落实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

  针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等重大执法决定,分别明确具体的审核内容,重点围绕本单位执法权限,做出的执法决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依据准确、行政裁量权适当、程序合法、法律文书制作规范,依法开展审核工作。

  (四)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情况

  在鹤山市人民政府官网开设了政务公开行政执法专栏,发布我局有关信息。在广东省“互联网+监管”事项目录清单动态管理系统中激活开通我局有关执法人员账号,并对异常数据进行处理;在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里添加我局组织机构代码,补全有关信息;在“行政执法两平台”开通我局执法人员账号,补全有关信息,及时录入有关执法信息,推动执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二、组织保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落实工作第一责任人情况,配套制度建立情况,经费投入情况,执法队伍建设情况等)。

  我局主要负责人承担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建立了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我局通过"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系统对抽查工作的检查人员和对象进行了随机抽查,确定了局领导梁德顺党组成员为组长,黄佩青主任等8名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组员为抽查小组,确定了鹤山市龙口文锋粮加厂等多家企业为抽查对象。

  三、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工作存在问题和困难。

  (一)执法人员队伍数量有待加强。

  (二)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资料的记录、保管、制作入卷方面还不够规范,特别是音像记录资料入卷的很少。

  四、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相关要求,继续做好行政执法工作,结合省、市开展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工作方案,认真扎实地开展“三项制度”工作。       

  (二)进一步建立完善“三项制度”。学习其他单位经验,明确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的内容、范围、程序、方式,规范执法制度建设。       

  (三)强化“三项制度”的落实。进一步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严格落实“三项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督办,确保制度得到有效实施,以制度管人、管事,促进执法行为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