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鹤山市粮食局结合工作实际,依法公开政务信息,及时在粮食局网站、微博和微信发布信息,不断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现就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分工
粮食局局长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亲自部署、经常过问、定期检查,特别在重要信息发布和网络问政方面皆是重点关注。分管领导切实抓督促、抓协调,及时与相关人员研究和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安排专人负责信息发布和网站维护工作,切实把应公开的信息依时发布,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抓出实效。
二、落实制度,完善配套措施
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认真学习中央、省、市有关信息公开的文件和会议精神,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制度化、规范化的方向发展。建立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办理程序,完善政府信息的审核机制。在粮食局二楼设置意见建议箱,根据干部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更新公开的内容,让干部职工和群众及时了解相关内容,为群众办事提供便利条件。
三、精心宣传,加大公开力度
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公布粮食行政审批事项,办事审批指南,工作流程及粮食法律法规等信息,及时在政府信息网上发布。根据群众普遍关心的焦点和热点问题,按照全面、准确、公开、便民等原则,根据上级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要求,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主动地公开相关信息,及时更新信息内容,确保信息的时效性,便于群众及时了解最新的粮食信息和动态。
四、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公开的主要内容。
2016年,公开的各类信息356条。其中主动公开组织机构类信息2条,工作动态信息31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条,财政预决算类信息3条,其他有关信息318条,微博发布信息250条,微信发布信息15条。
(二)信息公开的形式。
在主动公开信息工作中,为方便公众了解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一是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二是在粮食局门户网站上;三是在粮食局微博上;四是在政务公开栏上张贴纸质版信息;部分重要工作信息在鹤山市粮食局微信订阅号上发布。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没有收到任何形式的申请公开信息要求。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截至2016年底,我局没有接收到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诉讼和申诉。
2016年,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到位并取得了新进展,但信息公开内容、数量和网站版面等方面有待进一步改进。粮食局将围绕上级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继续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工作的力度,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完整性和准确性,保证政府信息公开及时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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