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福彩网

图片
鹤山市人民政府

国徽

鹤山市人民政府

走进鹤山 政务动态 政务公开 政民互动 领导之窗 工作机构 政务服务 视频鹤山
鹤山市粮食局机构设置
【字体: 】【 打印】 【 关闭
分享到:

根据内部工作分工,于2014年11月26日调整各股室职责。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粮食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粮食流通的行政管理,制定并组织实施粮食工作管理制度和粮食行业发展规划。负责本地区粮食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做好储备粮品种的结构调整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依法监管全社会粮食流通,监督有关粮食流通的法律、法规、政策、方针及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
    (二)管好政府粮油储备,做好市场供应。组织和落实好军队粮油供应、价格结算以及供应网点布局维修、改造等工作。
    (三)提出并组织实施粮食储备布局规划,负责各级储备粮的轮换;对储备的粮食按国家粮油质量标准和检测制度进行管理,确保储备粮安全。
    (四)搞好粮食流通设施建设,加强对粮食仓储、运输的安全生产管理。指导粮库建设和维修改造,提高仓储能力。
    (五)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粮食市场供求情况的监测预警分析,密切注意粮食生产、消费、价格、质量等信息,建立粮食安全应急机制。
    (六)根据《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从事粮食收购活动的经营者资格进行审核,对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七)组织实施粮食财会会计制度、汇编财务报表,指导、监督粮食系统财会工作;负责粮油统计报表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各项专项补贴资金。
    (八)管理和指导粮食职工队伍政治思想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设,组织推广重大科技成果;加强和深化企业内部管理,促进机制转换。
    (九)承办市政府和省、江门市粮食局、省储备粮管理总公司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市粮食局内设办公室、流通监督股、财会基建股、仓储管理股4个职能股室

    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机关日常政务工作,组织会议和会议决议的落实;起草局的文件,综合粮食政务信息和汇报材料,编写简报,拟定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协调各股室关系,处理局机关的内部事务,管理机关物业;负责局机关自动化建设,文电处理,档案、保密、后勤、卫生等工作。

    负责局机关和指导企业单位的人事档案、劳动工资、人员配置等工作;组织协调粮食管理人员的培训工作,指导协调业务、技术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负责安全保卫、离、退休人员管理和粮食系统人事、劳动工资、教育统计报表和党务、计生报表;负责局机关公务员考核和直属单位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教育、纪检、监察、工青妇、计划生育、群众来信来访、预备役和民兵工作。

    流通监督股

    负责粮食宏观调控方案研究,编制年度粮食总量平衡计划;粮食收购资格的审核、收购许可证的发放以及定期检验;监督储备粮承储单位及时完成各级储备粮任务和适时轮换;督促粮食经营者做好粮食台账统计和定期报送报表;负责粮食购销存统计及报送报表;对违法违规的粮食经营者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定期收集整理粮食生产、消费和价格信息;做好粮食安全预警和粮食应急工作;监督军供企业做好军粮供应工作。

    财会基建股

    负责拟定并组织协调粮食收购、储备和军供所需资金计划并组织实施;管理专项资金、补贴的拨补、结算,管理粮食基建财务资金;会同有关部门管理粮食专项资金;指导、监督粮食系统财会工作,组织实施财务、会计制度,汇编财务报告和会计报表,负责全局年度总预算、总结算;负责系统内部审计;参与粮食财务挂账的清理和消化工作;指导国有粮食企业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培训企业财会人员。负责粮油仓库、厂房、经营门店、职工住房的基建、维修、改造以及项目设计、审核、报批有工程结算和规划布局等。

    仓储管理股

    负责国有粮食企业的仓储管理及粮食收购、储存、供应的质量监管和技术指导;指导粮食收购经营者执行国家粮食质量标准和粮食检测制度;监督粮食经营者经营粮食的质量和原粮卫生;对粮食储存设施、运输活动、检测设备的规范化进行监督;做好国有粮食企业的仓储统计和报表报送工作。

    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人民路60号

    邮政编码:529700

    公开(监督)电话:8883020  12345

    传    真:8886545

    电子邮件:LSJ@HESHAN.GOV.CN

    网站地址:HTTP://LIANGSHI.HE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