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交通管理,防止因超重车辆通行可能造成的河堤损毁,切实保障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等有关法律法规,鹤山市西江大堤(利丰路口至古劳镇人民政府段)从2023年5月1日零时起,全天禁止中、重型货车通行。西江大堤沿线企业、个体户等的受限车辆确需借道西江大堤(利丰路口至古劳镇人民政府段)的,或沿线因渔业生产需要通行的,可在“交管12123”APP申请货车通行码。(注:申请材料需上传有鹤山市西江大堤管理所盖章同意通行的通行路线表扫描件)。
此外,为有效遏制驾驶人不规范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鹤山公安局交警大队将继续对行驶我市西江大堤路段红绿灯路口车辆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整治,对驾驶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和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驾驶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反禁令标志等违法行为进行抓拍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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