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职权类别 | 违法行为名称 | 处罚(或措施)种类 | 备注 |
1 | 行政处罚 |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的 | 责令排除妨碍、罚款 | |
2 | 行政处罚 | 道路两侧及隔离带上种植物或设置广告牌、管线等,遮挡路灯、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妨碍安全视距拒不排除障碍的 | 罚款 | |
3 | 行政处罚 | 持有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4 | 行政处罚 |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5 | 行政处罚 | 醉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 | 行政处罚 | 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罚款,行政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7 | 行政处罚 | 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 | 罚款 | |
8 | 行政处罚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登记证书、检验合格标志的 | 罚款 | |
9 | 行政处罚 | 饮酒或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10 | 行政处罚 |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暂扣机动车驾驶证、罚款 | |
11 | 行政处罚 | 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保险标志、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检验合格标志、行驶证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12 | 行政处罚 | 伪造、变造机动车保险标志、登记证书、号牌、驾驶证、检验合格证、行驶证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13 | 行政处罚 | 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 | 吊销驾驶证 | |
14 | 行政处罚 | 对符合暂扣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情形,机动车驾驶证被扣留后驾驶人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 | 吊销驾驶证 | |
15 | 行政处罚 | 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 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16 | 行政处罚 | 超过运输车辆的核定载质量装载危险化学品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7 | 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在道路运输途中丢失、被盗、被抢或者发生流散、泄露等情况,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采取必要的警示措施和安全措施,或者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8 | 行政处罚 | 通过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不配备押运人员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9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未悬挂或者喷涂警示标志,或者悬挂或者喷涂的警示标志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0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通过道路运输剧毒化学品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1 | 行政处罚 | 运输剧毒化学品或者易制爆危险化学品途中需要较长时间停车,驾驶人员、押运人员不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2 | 行政处罚 | 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3 | 行政处罚 | 使用安全技术条件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车辆运输危险化学品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4 | 行政处罚 | 使用未取得校车标牌的车辆提供校车服务的或者使用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的人员驾驶校车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25 | 行政处罚 | 驾驶人未取得校车驾驶资格驾驶校车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26 | 行政处罚 | 车辆所有人使用达到报废标准的或者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 收缴并强制报废机动车、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27 | 行政处罚 | 驾驶达到报废标准的或者拼装的机动车接送学生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28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指派照管人员随校车全程照管乘车学生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9 | 行政处罚 | 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应当即行撤离事故现场而未撤离,导致发生严重堵塞或者次生事故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30 | 行政处罚 | 个人或者单位擅自划定道路停车泊位或者停车站(点)的 | 罚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 |
31 | 行政处罚 | 擅自更改、删除或者伪造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信息资料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32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33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终身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
34 | 行政处罚 |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的 | 罚款,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 |
35 | 行政处罚 | 组织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36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五年内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
37 | 行政处罚 | 参与未经批准的道路赛车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38 | 行政处罚 | 驾驶人在三年内的任一记分周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记分超过规定分值继续驾驶校车的 | 罚款 | |
39 | 行政处罚 | 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数据的 | 责令恢复原状、警告、罚款 | |
40 | 行政处罚 |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适合驾驶机动车,仍驾驶机动车的 | 罚款、收回原机动车驾驶证 | |
41 | 行政处罚 | 逾期不参加审验仍驾驶机动车的 | 罚款 | |
42 | 行政处罚 | 以隐瞒、欺骗手段补领机动车驾驶证的 | 罚款、收回机动车驾驶证 | |
43 | 行政处罚 | 载货汽车、挂车未按照规定安装侧面及后下部防护装置 | 警告、罚款 | |
44 | 行政处罚 | 运输单位的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或者违反规定载货,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经处罚未改正的 | 罚款 | |
45 | 行政处罚 | 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 | 罚款 | |
46 | 行政处罚 |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的 | 罚款 | |
47 | 行政处罚 | 公路客运车辆违反规定载货的 | 罚款 | |
48 | 行政处罚 |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核定载客人数未达20%的 | 罚款 | |
49 | 行政处罚 | 非法扣留机动车辆,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50 | 行政处罚 | 把机动车交给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的人驾驶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51 | 行政处罚 | 违反交通管制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52 | 行政处罚 | 故意损毁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53 | 行政处罚 | 故意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54 | 行政处罚 | 故意移动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55 | 行政处罚 | 非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56 | 行政处罚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的 | 罚款,吊销驾驶证、吊销执照 | |
57 | 行政处罚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58 | 行政处罚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59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0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1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2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100%以上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3 | 行政处罚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4 | 行政处罚 | 驾驶校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5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 罚款,吊销驾驶证 | |
66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货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7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8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69 | 行政处罚 | 驾驶中型以上载客汽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不足100%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70 | 行政处罚 | 强迫驾驶人违反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但尚不构成犯罪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71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汽车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72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驾驶证、驾驶证被吊销或公告停止使用期间期间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73 | 行政处罚 | 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 | 终身不得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 |
74 | 行政处罚 | 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非汽车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 | 予以收缴、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75 | 行政处罚 | 驾驶拼装的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汽车上道路行驶的 | 予以收缴、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76 | 行政处罚 | 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77 | 行政处罚 |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者暂扣期间仍驾驶汽车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78 | 行政处罚 | 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或者暂扣期间仍驾驶非汽车类机动车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79 | 行政处罚 | 驾驶货车违反规定载客的 | 罚款 | |
80 | 行政处罚 |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未达20%的 | 罚款 | |
81 | 行政处罚 | 校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以上的 | 罚款 | |
82 | 行政处罚 | 非法安装警报器的 | 强制拆除、收缴、罚款 | |
83 | 行政处罚 |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配备安全设备的 | 罚款 | |
84 | 行政处罚 | 不按照规定为校车进行安全维护的 | 罚款 | |
85 | 行政处罚 | 驾驶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到30%的 | 罚款 | |
86 | 行政处罚 | 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质量30%以上的 | 罚款 | |
87 | 行政处罚 |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88 | 行政处罚 | 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未取得学习驾驶证明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89 | 行政处罚 | 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申请人学习驾驶证明过期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90 | 行政处罚 | 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没有教练员或随车指导人员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91 | 行政处罚 | 将机动车交由申请人驾驶,由不符合规定的人员随车指导的 | 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 |
92 | 行政处罚 | 伪造、变造校车标牌的 | 罚款 | |
93 | 行政处罚 |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号牌、行驶证的 | 罚款 | |
94 | 行政处罚 | 使用伪造、变造的校车标牌的 | 罚款 | |
95 | 行政处罚 |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取得学习证明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96 | 行政处罚 |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学习驾驶证明超过有效期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97 | 行政处罚 |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自学用车搭载随车指导人员以外的其他人员的 | 罚款 | |
98 | 行政处罚 | 非机动车违反交通管理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99 | 行政处罚 | 非法拦截机动车,不听劝阻,造成交通严重阻塞、较大财产损失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100 | 行政处罚 | 非法安装标志灯具的 | 罚款 | |
101 | 行政处罚 |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未使用符合规定的机动车的 | 罚款 | |
102 | 行政处罚 | 申请人在道路上学习驾驶时,没有教练员或者随车指导人员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103 | 行政处罚 | 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领取登记制度、保存领取登记记录的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
104 | 行政处罚 | 爆破作业单位未按照其资质等级从事爆破作业的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或者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
105 | 行政处罚 | 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被盗、被抢或者丢失,未按规定报告的, | 拘留 | |
106 | 行政处罚 | 不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107 | 行政处罚 | 不按照规定准确、如实、及时登记录入、传送旅客信息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108 | 行政处罚 | 不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或者证明文件的单位购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个人购买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 没收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罚款 | |
109 | 行政处罚 | 超出购买许可的品种、数量购买民用爆炸物品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110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超过危险物品运输车辆规定时速行驶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11 | 行政处罚 | 超量储存、在非专用仓库储存或者违反储存标准和规范储存民用爆炸物品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 |
112 | 行政处罚 | 出现危险情况未立即采取必要的应急处置措施、报告当地公安机关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13 | 行政处罚 | 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 | 拘留、罚款、取缔 | |
114 | 行政处罚 | 储存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专用仓库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相应的技术防范设施的 | 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改正 | |
115 | 行政处罚 |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单位未将剧毒化学品的储存数量、储存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16 | 行政处罚 |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 | 罚款、拘留 | |
117 | 行政处罚 | 登记收购的生产性废旧金属资料保存期限少于两年 | 责令改正、罚款 | |
118 | 行政处罚 | 典当行不按规定查验当户当物的来源及相关证明材料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19 | 行政处罚 | 典当行发现公安机关通报协查的人员及赃物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20 | 行政处罚 | 发现赃物或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而未向公安机关报告 | 警告、罚款 | |
121 | 行政处罚 | 非法设点收购废旧金属 | 没收非法收购的物品及非法所得、罚款 | |
122 | 行政处罚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 | 警告、罚款、拘留 | |
123 | 行政处罚 |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 | 罚款、拘留 | |
124 | 行政处罚 | 非法制造、贩卖、使用、持有人民警察、警用标志,制式服装,警械、证件的 | 拘留、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 |
125 | 行政处罚 | 非法制造、买卖、储存、运输、邮寄、携带、使用、提供、处置危险物质的 | 拘留 | |
126 | 行政处罚 |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后三日内,未向当地的县、市公安局、公安分局备案 | 警告、罚款 | |
127 | 行政处罚 | 故意干扰无线电业务正常进行,拒不消除对无线电台(站)的有害干扰的 | 拘留 | |
128 | 行政处罚 | 何组织或者个人未经许可,擅自从事保安服务、保安培训的 | 治安管理处罚、没收违法所得、 | |
129 | 行政处罚 | 举办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违反有关规定,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的 | 责令停止活动、拘留、罚款 | |
130 | 行政处罚 | 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销售企业、购买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将所销售、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以及流向信息报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31 | 行政处罚 | 旅馆、饭店、影剧院、娱乐场、运动场、展览馆或者其他供社会公众活动的场所的经营管理人员,违反安全规定,致使该场所有发生安全事故危险 | 责令改正、拘留 | |
132 | 行政处罚 | 旅馆不落实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 | 对星级旅馆,依据《广东省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相关条款处罚;对非星级旅馆,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133 | 行政处罚 | 旅馆业、饮食服务业、文化娱乐业、出租汽车业等单位的人员,在公安机关查处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活动时,为违法犯罪行为人通风报信的 | 拘留 | |
134 | 行政处罚 | 卖淫、嫖娼、拉客招嫖的 | 拘留、罚款 | |
135 | 行政处罚 |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以其他虚假身份招摇撞骗的 | 拘留、罚款。 | |
136 | 行政处罚 | 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 | 拘留、罚款 | |
137 | 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管理责任,导致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 | 罚款 | |
138 | 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未按照规定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或者故意隐瞒不报的 | 罚款、吊销其许可证 | |
139 | 行政处罚 |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规定,存在治安隐患的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罚款 | |
140 | 行政处罚 | 强迫交易的 | 拘留、罚款。 | |
141 | 行政处罚 | 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 | 警告、罚款、拘留 | |
142 | 行政处罚 | 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劝阻的 | 拘留 | |
143 | 行政处罚 |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 | 拘留、罚款 | |
144 | 行政处罚 |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不如实记录生产、储存、使用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数量、流向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45 | 行政处罚 | 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发现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丢失或者被盗,不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46 | 行政处罚 | 生产、经营、使用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的企业,丢失黑火药、烟火药、引火线未及时向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的 | 罚款,追缴 | |
147 | 行政处罚 |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出借或者向不具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相关许可证件的单位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或者向个人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属于剧毒化学品的农药除外)、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 | 责令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148 | 行政处罚 | 使用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转让其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未将有关情况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49 | 行政处罚 | 使用现金或者实物进行民用爆炸物品交易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150 | 行政处罚 | 收购禁止收购的金属物品 |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
151 | 行政处罚 | 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警告、罚款 | |
152 | 行政处罚 |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不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购买单位的名称、地址、经办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以及所购买的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的品种、数量、用途,或者保存销售记录和相关材料的时间少于1年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53 | 行政处罚 | 危险物质被盗、被抢、丢失后不按规定报告的 | 拘留 | |
154 | 行政处罚 | 违反安全管理制度,致使民用爆炸物品丢失、被盗、被抢的 | 罚款、吊销许可证 | |
155 | 行政处罚 | 违反关于社会生活噪声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 警告、罚款 | |
156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违规混装民用爆炸物品 | 责令改正、罚款 | |
157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违反许可事项运输民用爆炸物品 | 责令改正、罚款 | |
158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保存购买单位的许可证、银行账户转账凭证、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159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的路线行驶,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或者在许可以外的地点经停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60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对民用爆炸物品做出警示标识、登记标识或者未对雷管编码打号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161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建立出入库检查、登记制度或者收存和发放民用爆炸物品,致使账物不符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 |
162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建立民用爆炸物品登记制度,如实将本单位生产、销售、购买、运输、储存、使用民用爆炸物品的品种、数量和流向信息输入计算机系统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163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将《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164 | 行政处罚 | 未按照规定在专用仓库设置技术防范设施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 |
165 | 行政处罚 | 未经许可购买、运输民用爆炸物品或者从事爆破作业 | 责令停止非法购买、运输、爆破作业活动,罚款,没收非法购买、运输以及从事爆破作业使用的民用爆炸物品及其违法所得 | |
166 | 行政处罚 | 未经许可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的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运输的物品 | |
167 | 行政处罚 | 未经许可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或者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燃放作业单位和作业人员违反焰火燃放安全规程、燃放作业方案进行燃放作业的 | 责令停止,罚款 | |
168 | 行政处罚 | 未如实登记收购的生产性废旧金属 |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
169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随车携带《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70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未携带《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许可证》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71 | 行政处罚 | 现违法犯罪分子,行迹可疑的人员和被公安机关通缉的罪犯,未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 警告、罚款 | |
172 | 行政处罚 | 销售、购买、进出口民用爆炸物品,未按照规定向公安机关备案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 |
173 | 行政处罚 | 携带民用爆炸物品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进入公共场所,邮寄或者在托运的货物、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民用爆炸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 | 没收非法的民用爆炸物品、罚款 | |
174 | 行政处罚 | 携带烟花爆竹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或者邮寄烟花爆竹以及在托运的行李、包裹、邮件中夹带烟花爆竹的 | 没收烟花爆竹,罚款 | |
175 | 行政处罚 | 胁迫、诱骗或者利用他人乞讨的 | 拘留、罚款 | |
176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烟花爆竹的装载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范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177 | 行政处罚 |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 | 拘留、罚款 | |
178 | 行政处罚 | 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的 | 拘留、罚款 | |
179 | 行政处罚 | 印章刻制店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1)变更名称、地址、负责人、经济性质等而不办理变更登记的;(2)不指定专人负责承接刻章业务的;(3)拒不接受公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检查监督,或拒不协助上述部门工作,情节轻微的;(4)不按期保存《刻章许可证》或《取印凭证》的;(5)不指定专人保管印章成品、销毁印章废品的;(6)歇业的不向有关部门缴销《刻章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的。 | 罚款,警告 | |
180 | 行政处罚 | 印章刻制店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犯有《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第十三条行为之一(《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修订)第十三条),经处罚仍不改过,造成不良后果的;(二)将承制的印章发外加工的;(三)不按公安机关核定的数量、规格刻制印章的;(四)对逾期无人领取的印章,不造册登记送公安机关处理的;(五)擅自承制部队印章的;(六)承制无《刻章许可证》的单位印章的;(七)泄漏国家印章刻制机密的;(八)利用职业之便进行违法活动,或发现违法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但情节较轻,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九)擅自使用承制的印章,但尚未构成犯罪的。 | 罚款、拘留 | |
181 | 行政处罚 | 营业性爆破作业单位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实施爆破作业,未按照规定事先向爆破作业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报告的 |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爆破作业单位许可证》 | |
182 | 行政处罚 | 有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违反民用爆炸物品储存管理规定行为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 |
183 | 行政处罚 | 扰乱文化、体育等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一)强行进入场内的;(二)违反规定,在场内燃放烟花爆竹或者其他物品的;(三)展示侮辱性标语、条幅等物品的;(四)围攻裁判员、运动员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五)向场内投掷杂物,不听制止的;(六)扰乱大型群众性活动秩序的其他行为。强行进入大型活动场内,违规在大型活动场内燃放物品,在大型活动场内展示侮辱性物品,围攻大型活动场内工作人员,向大型活动场内投掷杂物,其他扰乱大型活动秩序的 | 警告、罚款、拘留 | |
184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盗窃、损毁油气管道设施、电力电信设施、广播电视设施、水利防汛工程设施或者水文监测、测量、气象测报、环境监测、地质监测、地震监测等公共设施的;(二)移动、损毁国家边境的界碑、界桩以及其他边境标志、边境设施或者领土、领海标志设施的;(三)非法进行影响国(边)界线走向的活动或者修建有碍国(边)境管理的设施的。 | 拘留 | |
185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典当业工作人员承接典当的物品,不查验有关证明、不履行登记手续,或者明知是违法犯罪嫌疑人、赃物,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违反国家规定,收购铁路、油田、供电、电信、矿山、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废旧专用器材的;(三)收购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的;(四)收购国家禁止收购的其他物品的。 | 罚款、拘留 | |
186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故意破坏、污损他人坟墓或者毁坏、丢弃他人尸骨、骨灰的;(二)在公共场所停放尸体或者因停放尸体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工作秩序,不听劝阻的。 | 罚款、拘留 | |
187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结伙斗殴的;(二)追逐、拦截他人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的;(四)其他寻衅滋事行为。寻衅滋事的 | 罚款、拘留 | |
188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二)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三)阻碍执行紧急任务的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警车等车辆通行的;(四)强行冲闯公安机关设置的警戒带、警戒区的。 | 罚款、拘留 | |
189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刻划、涂污或者以其他方式故意损坏国家保护的文物、名胜古迹的;(二)违反国家规定,在文物保护单位附近进行爆破、挖掘等活动,危及文物安全的。 | 警告、罚款、拘留 | |
190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二)房屋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的,或者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 | 罚款 | |
191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旅馆业的工作人员明知住宿的旅客是犯罪嫌疑人员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的人员,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二)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 罚款、拘留 | |
192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虐待家庭成员,被虐待人要求处理的;(二)遗弃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被扶养人的。虐待、遗弃的 | 警告、拘留 | |
193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 | 警告、罚款、拘留 | |
194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二)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腐蚀性物质或者传染病病原体等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三)扬言实施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扰乱公共秩序的。 | 罚款、拘留 | |
195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偷开他人机动车的;(二)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或者偷开他人航空器、机动船舶的。 | 罚款、拘留 | |
196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违反国家规定,未经注册登记,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被取缔后,仍进行活动的;(二)被依法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仍以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三)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按照国家规定需要由公安机关许可的行业的。 | 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 | |
197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印章的;(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三)伪造、变造、倒卖车票、船票、航空客票、文艺演出票、体育比赛入场券或者其他有价票证、凭证的;(四)伪造、变造船舶户牌,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船舶户牌,或者涂改船舶发动机号码的。 | 拘留、罚款 | |
198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经批准,安装、使用电网的,或者安装、使用电网不符合安全规定的;(二)在车辆、行人通行的地方施工,对沟井坎穴不设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或者故意损毁、移动覆盖物、防围和警示标志的;(三)盗窃、损毁路面井盖、照明等公共设施的。 | 拘留、罚款 | |
199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 拘留、罚款 | |
200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隐藏、转移、变卖或者损毁行政执法机关依法扣押、查封、冻结的财物的;(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或者提供虚假证言、谎报案情,影响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办案的;(三)明知是赃物而窝藏、转移或者代为销售的;(四)被依法执行管制、剥夺政治权利或者在缓刑、保外就医等监外执行中的罪犯或者被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规定的行为 | 拘留、罚款 | |
201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组织、教唆、胁迫、诱骗、煽动他人从事邪教、会道门活动或者利用邪教、会道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二)冒用宗教、气功名义进行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活动的。 | 拘留、罚款 | |
202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十六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 拘留、罚款 | |
203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组织播放淫秽音像的;(二)组织或者进行淫秽表演的;(三)参与聚众淫乱活动的。 | 拘留、罚款 | |
204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运达目的地后,未按规定时间将《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交回发证机关核销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05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运输车辆没有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06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运输车辆途中经停没有专人看守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07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运输车辆未按照规定悬挂或者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警示标志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08 | 行政处罚 |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时间、地点燃放烟花爆竹,或者以危害公共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方式燃放烟花爆竹的 | 责令停止,罚款 | |
209 | 行政处罚 | 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物品,传播淫秽信息的 | 拘留、罚款 | |
210 | 行政处罚 | 民用爆炸物品从业单位转让、出借、转借、抵押、赠送民用爆炸物品的 | 罚款、吊销许可证 | |
211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民用爆炸物品,装载民用爆炸物品的车厢载人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12 | 行政处罚 | 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装载烟花爆竹的车厢载人的 | 责令改正,罚款 | |
213 | 行政处罚 | 猥亵他人的,或者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 | 拘留 | |
214 | 行政处罚 | 金融机构营业场所和金库安全防范设施建设方案未经批准擅自施工 | 责令停止施工、罚款 | |
215 | 行政处罚 |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二)使用监控设备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者个人隐私的;(三)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四)指使、纵容保安员阻碍依法执行公务、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五)对保安员疏于管理、教育和培训,发生保安员违法犯罪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216 | 行政处罚 | 保安从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保安服务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未经公安机关审核的;(二)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进行备案或者撤销备案的;(三)自行招用保安员的单位在本单位以外或者物业管理区域以外开展保安服务的;(四)招用不符合本条例规定条件的人员担任保安员的;(五)保安服务公司未对客户单位要求提供的保安服务的合法性进行核查的,或者未将违法的保安服务要求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六)保安服务公司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签订、留存保安服务合同的;(七)未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留存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217 | 行政处罚 | 保安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限制他人人身自由、搜查他人身体或者侮辱、殴打他人的;(二)扣押、没收他人证件、财物的;(三)阻碍依法执行公务的;(四)参与追索债务、采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处置纠纷的;(五)删改或者扩散保安服务中形成的监控影像资料、报警记录的;(六)侵犯个人隐私或者泄露在保安服务中获知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以及客户单位明确要求保密的信息的;(七)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其他行为的。 | 训诫、吊销其保安员证 | |
218 | 行政处罚 | 保安培训单位未按照保安员培训教学大纲的规定进行培训的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 | |
219 | 行政处罚 | 未依照规定对枪支等武器、弹药、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作出电子追踪标识,对民用爆炸物品添加安检示踪标识物的 | 警告、罚款 | |
220 | 行政处罚 | 未依照规定对运营中的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核与放射物品的运输工具通过定位系统实行监控的 | 警告、罚款 | |
221 | 行政处罚 | 未依照规定对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实行严格的监督管理,情节严重的 | 警告、罚款 | |
222 | 行政处罚 | 违反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对管制器具、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物品决定的管制或者限制交易措施的 | 警告、罚款 | |
223 | 行政处罚 | 出租人或者其代理人、承租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未按规定报送租赁房屋信息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224 | 行政处罚 | 房地产中介等服务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将获悉的租赁房屋信息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 | 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 |
225 | 行政处罚 | 出租人以小时、天数为租期出租房屋,未按照规定采集或者报送租住人员信息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226 | 行政处罚 | 流动人口未按规定申报居住登记和居住变更登记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 |
227 | 行政处罚 | 出租人未按规定报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或者流动人口终止居住情况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228 | 行政处罚 | 未携带有效证件出海 | 警告、罚款 | |
229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出海证件变更、注销手续 | 警告、罚款 | |
230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船舶进出港边防签证手续 | 警告、罚款 | |
231 | 行政处罚 | 擅自容留非出海人员作业、住宿 | 罚款、警告 | |
232 | 行政处罚 | 未申领有效证件擅自出海 | 罚款 | |
233 | 行政处罚 | 涂改、伪造、冒用、转借出海证件 | 行政拘留、罚款 | |
234 | 行政处罚 | 拒不编刷船名、船号 | 罚款 | |
235 | 行政处罚 | 擅自拆换、遮盖、涂改船名、船号 | 罚款 | |
236 | 行政处罚 | 悬挂活动船牌号 | 罚款 | |
237 | 行政处罚 | 私自载运非出海人员出海 | 罚款 | |
238 | 行政处罚 | 非法进入国家禁止或者限制进入的海域或者岛屿 | 行政拘留、罚款 | |
239 | 行政处罚 | 擅自引航境外船舶进入未开放港口、锚地 | 罚款 | |
240 | 行政处罚 | 擅自搭靠境外船舶 | 罚款 | |
241 | 行政处罚 | 被迫搭靠境外船舶不及时报告 | 罚款 | |
242 | 行政处罚 | 擅自在非指定港口停泊、上下人员、装卸货物 | 罚款 | |
243 | 行政处罚 | 携带、隐匿、留用、擅自处理违禁物品 | 罚款 | |
244 | 行政处罚 | 非法拦截、强行靠登、冲撞他人船舶 | 罚款 | |
245 | 行政处罚 | 非法扣押他人船舶、船上物品 | 罚款 | |
246 | 行政处罚 | “三无”船舶擅自出海作业 | 没收、罚款 | |
247 | 行政处罚 | 骗领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 | 罚款 | |
248 | 行政处罚 | 涂改、转让对台劳务人员登轮作业证 | 罚款 | |
249 | 行政处罚 | 未在指定停泊点登、离台湾渔船 | 罚款 | |
250 | 行政处罚 | 大陆劳务人员携带违禁物品、国家机密资料 | 罚款 | |
251 | 行政处罚 | 擅自启用电台 | 警告、罚款 | |
252 | 行政处罚 | 台湾渔船播放非法广播 | 警告、罚款 | |
253 | 行政处罚 | 台湾渔船悬挂、显示非法标志 | 警告、罚款 | |
254 | 行政处罚 | 台湾渔船从事有损两岸关系其他活动 | 警告、罚款 | |
255 | 行政处罚 | 擅自引带大陆居民登船 | 罚款 | |
256 | 行政处罚 | 台湾居民擅自上岸 | 罚款 | |
257 | 行政处罚 | 涂改、转让台湾居民登陆证件 | 罚款 | |
258 | 行政处罚 | 登陆人员未按规定返回、活动 | 罚款 | |
259 | 行政处罚 | 传播、散发非法物品 | 罚款 | |
260 | 行政处罚 | 台湾居民携带违禁物品上岸 | 罚款 | |
261 | 行政处罚 | 体罚、殴打台湾渔船大陆劳务人员 | 罚款 | |
262 | 行政处罚 | 扰乱台湾渔船停泊点管理秩序 | 罚款 | |
263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台湾渔船进出港手续 | 罚款 | |
264 | 行政处罚 | 台湾渔船擅自搭靠其他船舶 | 罚款 | |
265 | 行政处罚 | 擅自雇用大陆居民登船作业 | 罚款 | |
266 | 行政处罚 | 擅自将大陆劳务人员带至境外登陆 | 罚款 | |
267 | 行政处罚 | 台湾渔船未经检查擅自离港 | 罚款 | |
268 | 行政处罚 | 台湾渔船无故滞留 | 罚款 | |
269 | 行政处罚 | 台湾渔船未在指定地点停泊 | 罚款 | |
270 | 行政处罚 | 非法运输、储存、买卖无合法齐全手续成品油 | 没收 | |
271 | 行政处罚 | 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证件出境、入境 | 罚款、行政拘留 | |
272 | 行政处罚 | 冒用证件出境、入境 | 罚款、行政拘留 | |
273 | 行政处罚 | 逃避边防检查 | 罚款、行政拘留 | |
274 | 行政处罚 | 以其他方式非法出境、入境 | 罚款、行政拘留 | |
275 | 行政处罚 | 协助非法出境、入境 | 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 |
276 | 行政处罚 | 骗取签证、停留居留证件等出境入境证件 | 罚款、行政拘留 | |
277 | 行政处罚 | 违反规定为外国人出具申请材料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278 | 行政处罚 | 拒不接受查验出境入境证件 | 警告、罚款 | |
279 | 行政处罚 | 拒不交验居留证件 | 警告、罚款 | |
280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出生登记 | 警告、罚款 | |
281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死亡申报 | 警告、罚款 | |
282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居留证件登记事项变更 | 警告、罚款 | |
283 | 行政处罚 | 外国人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 | 警告、罚款 | |
284 | 行政处罚 | 违反外国人住宿登记规定 | 警告、罚款 | |
285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报送外国人住宿登记信息 | 警告、罚款 | |
286 | 行政处罚 | 擅自进入限制区域 | 责令立即离开、行政拘留 | |
287 | 行政处罚 | 拒不执行限期迁离决定 | 警告、行政拘留 | |
288 | 行政处罚 | 非法居留 | 警告、罚款、行政拘留 | |
289 | 行政处罚 | 未尽监护义务致使外国人非法居留 | 警告、罚款 | |
290 | 行政处罚 | 容留、藏匿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 | 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 |
291 | 行政处罚 | 协助非法入境、非法居留的外国人逃避检查 | 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 |
292 | 行政处罚 | 为非法居留的外国人违法提供出境入境证件 | 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 | |
293 | 行政处罚 | 非法就业 | 罚款、行政拘留 | |
294 | 行政处罚 | 介绍外国人非法就业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295 | 行政处罚 | 非法聘用外国人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296 | 行政处罚 | 从事与停留居留事由不相符的活动 | 限期出境 | |
297 | 行政处罚 | 弄虚作假骗取护照 | 罚款 | |
298 | 行政处罚 | 提供伪造、变造的护照,出售护照 | 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收缴 | |
299 | 行政处罚 | 伪造、涂改、转让、倒卖旅行证件 | 罚款 | |
300 | 行政处罚 | 台湾居民未按规定办理暂住登记或暂住证 | 警告、罚款 | |
301 | 行政处罚 |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 罚款、行政拘留 | |
302 | 行政处罚 |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303 | 行政处罚 | 偷越国(边)境 | 罚款、行政拘留 | |
304 | 行政处罚 | 伪造、涂改、转让、往来港澳证件 | 行政拘留 | |
305 | 行政处罚 | 擅自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 | 取缔,没收违法所得, | |
306 | 行政处罚 | 跨区开展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 | 罚款 | |
307 | 行政处罚 | 承包、转包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或者委托无资质单位、个人代理因私出入境中介活动 | 罚款 | |
308 | 行政处罚 | 中介机构协助骗取出入境证件 | 罚款 | |
309 | 行政处罚 | 持用无效往来港澳通行证件出境、入境,冒用他人往来港澳通行证件出境、入境 | 警告,行政拘留,没收证件 | |
310 | 行政处罚 | 非法获取旅行证件 | 罚款,在处罚执行完毕六个月内不受理出境、入境申请 | |
311 | 行政处罚 |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协助骗取旅行证件 | 暂停行使出证权,取消出证资格,罚款 | |
312 | 行政处罚 | 持用伪造或者变造的护照或者冒用他人护照出入国(边)境的 | 收缴非法护照,行政拘留,罚款 | |
313 | 行政处罚 | 持用无效旅行证件出境、入境,冒用他人旅行证件出境入境 | 罚款 | |
314 | 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出境后非法前往其他国家或者地区被遣返 | 收缴出入境证件、自其被遣返之日起六个月至三年以内不予签发出境入境证件 | |
315 | 行政处罚 | 持用无效往来港澳证件或者冒用他人往来港澳证件出境、入境 | 没收证件、警告、拘留 | |
316 | 行政处罚 | 伪造、涂改、转让往来港澳证件 | 拘留 | |
317 | 行政处罚 | 非法获取往来港澳证件 | 警告、拘留 | |
318 | 行政处罚 | 因滞留不归被遣返回国的 | 吊销护照 | |
319 | 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非法出境、入境 | 罚款、拘留、收缴 | |
320 | 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伪造、变造、转让出境、入境证件 | 没收违法所得、拘留、罚款、收缴 | |
321 | 行政处罚 | 外国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 | 限期出境 | |
322 | 行政处罚 | 不装置技防产品或者技防系统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23 | 行政处罚 | 擅自生产和销售未办理生产登记的技防产品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 | |
324 | 行政处罚 | 未向公安机关办理备案手续,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25 | 行政处罚 | 技防系统设计方案未经核准或者未经验收合格而投入使用 | 责令改正、罚款 | |
326 | 行政处罚 | 未取得资格证书而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327 | 行政处罚 | 破坏、删除、修改技防系统的运行程序和记录 | 责令改正、罚款 | |
328 | 行政处罚 | 擅自改变技防系统的用途和范围 | 责令改正、罚款 | |
329 | 行政处罚 | 泄露技防系统的秘密 | 责令改正、罚款 | |
330 | 行政处罚 | 擅自使用技防系统的记录资料 | 责令改正、罚款 | |
331 | 行政处罚 | 影响技防系统使用的其他行为 | 责令改正、罚款 | |
332 | 行政处罚 | 应该建设而不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33 | 行政处罚 | 在禁止安装视频监控系统的场所和区域安装视频监控系统 | 责令限期拆除,罚款 | |
334 | 行政处罚 | 擅自在应由政府组织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公共场所和区域建设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 | 责令限期拆除,罚款 | |
335 | 行政处罚 | 不按时将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建设的有关资料报送备案的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36 | 行政处罚 | 拆除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有关设施、设备后不按时报送备案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37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未建立值班监看、运行维护、安全检查等制度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38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未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监看和管理人员进行岗位技能和保密知识培训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39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未确保与监看工作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监看场所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40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擅自改变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设施、设备的位置和功能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41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未建立信息资料安全管理制度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42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未对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监看和管理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43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未对信息资料的录制人员、调取人员、调取时间、调取用途以及去向等情况进行登记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44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发现涉及公共安全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可疑信息,未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45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对信息资料的有效存储期少于15日,对涉及公共安全和其他违法犯罪行为的重要信息资料的有效存储期少于两年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46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及其监看和管理人员改变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用途,将其用于采集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公民个人隐私及其他合法权益的信息 | 责令改正、罚款 | |
347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及其监看和管理人员删改、破坏留存期限内的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信息资料的原始记录 | 责令改正、罚款 | |
348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及其监看和管理人员故意隐匿、毁弃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采集的涉及违法犯罪活动的信息资料 | 责令改正、罚款 | |
349 | 行政处罚 | 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使用单位及其监看和管理人员向本办法规定以外的单位、个人提供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 | 责令改正、罚款 | |
350 | 行政处罚 | 买卖、非法复制、传播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 | 责令改正、罚款 | |
351 | 行政处罚 | 其他影响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行为 | 责令改正、罚款 | |
352 | 行政处罚 | 向上网消费者提供的计算机未通过局域网的方式接入互联网的;未建立场内巡查制度,或者发现上网消费者的违法行为未予制止并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举报的;未按规定核对、登记上网消费者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记录有关上网信息的;未按规定时间保存登记内容、记录备份,或者在保存期内修改、删除登记内容、记录备份的;变更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注册资本、网络地址或者终止经营活动,未向文化行政部门、公安机关办理有关手续或者备案的 |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
353 | 行政处罚 | 违反规定,利用营业场所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者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本条例第十四条规定禁止含有的内容的信息,尚不够刑事处罚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
354 | 行政处罚 | 擅自停止实施安全技术措施的 |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 | |
355 | 行政处罚 |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以及其他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356 | 行政处罚 | 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制度,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反计算机信息系统国际联网备案制度的;不按照规定时间报告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发生的案件的;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改进安全状况的通知后,在限期内拒不改进的;有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其他行为的。 | 警告、停机整顿 | |
357 | 行政处罚 | 制作、复制、查阅和传播下列信息:(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的;(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的;(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的;(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的;(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的、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 |
358 | 行政处罚 | 用户在接入单位办理入网手续时,未填写用户备案表的 | 警告、停机整顿 | |
359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的;(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的;(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五)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的、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 |
360 | 行政处罚 |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一)未建立安全保护管理制度的;(二)未采取安全技术保护措施的; (三)未对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 (四)未提供安全保护管理所需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或者所提供内容不真实的;(五)对委托其发布的信息内容未进行审核或者对委托单位和个人未进行登记的; (六)未建立电子公告系统的用户登记和信息管理制度的;(七)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删除网络地址、目录或者关闭服务器的; (八)未建立公用帐号使用登记制度的;(九)转借、转让用户帐号的。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 |
361 | 行政处罚 | 进行国际联网的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违法经营国际互联网络业务。企 业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其他通过专线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不只限于内部使用。 负责专业计算机信息网络、企业计算机信息网络和其他通过专线进行国际联网的计算机 信息网络运行的单位,未参照本办法建立网络管理中心,健全管理制度,做好网络信 息安全管理工作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362 | 行政处罚 | 接入网络不按规定通过互联网进行国际联网,以其他方式进行国际联网的 | 责令停止联网、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363 | 行政处罚 | 未领取国际联网经营许可证从事国际联网经营活动的 | 警告、责令停止联网、没收违法所得 | |
364 | 行政处罚 | 个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用户使用的计算机或者计算机信息网络未按照规定通过接入网络进行国际联网,而以其他方式进行国际联网 | 警告、罚款 | |
365 | 行政处罚 | 未建立本单位计算机病毒防治管理制度的;未采取计算机病毒安全技术防治措施的;未对本单位计算机信息系统使用人员进行计算机病毒防治教育和培训的;未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未使用具有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销售许可证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对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366 | 行政处罚 | 未对计算机设备或者媒体进行计算机病毒检测、清除工作,并没有备有检测、清除的记录的 | 罚款 | |
367 | 行政处罚 | 未对提交的病毒样本及时进行分析、确认,并将确认结果上报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的 | 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取消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的检测资格 | |
368 | 行政处罚 | 向社会发布虚假的计算机病毒疫情;未及时向公安部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部门批准的计算机病毒防治产品检测机构提交病毒样本 | 罚款 | |
369 | 行政处罚 | 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或者未经许可出售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专用产品的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370 | 行政处罚 | 制作计算机病毒;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其他传播计算机病毒的 | 罚款 | |
371 | 行政处罚 | 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没有到地级市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的;或者接到公安机关要求整改的通知后拒不按要求整改的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停机整顿 | |
372 | 行政处罚 | 窃取他人账号和密码、以营利或者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开他人电子邮件地址和其他个人信息资料,以非正当使用为目的擅自向第三方公布他人账号和密码的 |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责令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 |
373 | 行政处罚 | 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保护组织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投入使用前未经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等级测评机构测评合格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如实提供有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在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中不服从公安机关和国家指定的专门部门调度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的;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采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的;接入互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和互联网服务单位采取的安全保护技术措施不具有符合公共安全行业技术标准的联网接口的;接入服务提供者、信息服务提供者以及数据中心服务提供者发现有害信息不及时采取删除、停止传输等技术措施的 | 责令限期改正、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 |
374 | 行政处罚 | 第二级以上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运营、使用单位未按规定建立计算机安全管理制度的和未按规定采取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 责令限期整改、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止联网、停机整顿 | |
375 | 行政处罚 | 没有申领销售许可证而将生产的安全专用产品进入市场销售的;安全专用产品的功能产生改变,而没有重新申领销售许可证进行销售的;销售许可证有效期满,未办理延期申领手续而继续销售的;提供虚假的安全专用产品检测报告或者虚假的计算机病毒防治研究的备案证明,骗取销售许可证的;销售的安全专用产品与送检样品安全功能不一致的;未在安全专用产品上标明“销售许可”标记而销售的;伪造、变造销售许可证和“销售许可”标记的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376 | 行政处罚 | 安全专用产品中含有有害数据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377 | 行政处罚 | 违反国家规定,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造成危害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进行删除、修改、增加、干扰,造成计算机信息系统不能正常运行的;违反国家规定,对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传输的数据和应用程序进行删除、修改、增加的;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影响计算机信息系统正常运行的 | 拘留 | |
378 | 行政处罚 | 未经许可、备案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骗取易制毒化学品购买、运输许可证、备案证明;使用他人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许可证、备案证明购买、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 没收易制毒化学品、设备、工具,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379 | 行政处罚 | 教唆、引诱、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 | 拘留、罚款 | |
380 | 行政处罚 | 使用现金、实物交易易制毒化学品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 |
381 | 行政处罚 | 个人违规携带易制毒化学品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 |
382 | 行政处罚 | 建设项目未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被责令停止建设,拒不执行,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 | |
383 | 行政处罚 | 违反法律规定,未取到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被责令停止排污,拒不执行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 | |
384 | 行政处罚 | 通过暗管、渗井、渗坑、灌注或者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防治污染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违法排放污染物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 | |
385 | 行政处罚 | 生产、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生产、使用的农药,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 | |
386 | 行政处罚 | 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的 | 罚款、拘留 | |
387 | 行政处罚 | 制作、传播、非法持有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物品的 | 罚款、拘留 | |
388 | 行政处罚 | 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的服饰、标志的 | 罚款、拘留 | |
389 | 行政处罚 | 为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实施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活动提供信息、资金、物资、劳务、技术、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 罚款、拘留 | |
390 | 行政处罚 | 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或者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 罚款、拘留 | |
391 | 行政处罚 | 以恐吓、骚扰等方式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 罚款、拘留 | |
392 | 行政处罚 | 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共同生活的 | 罚款、拘留 | |
393 | 行政处罚 | 以恐吓、骚扰等方式干涉他人生活习俗、方式和生产经营的 | 罚款、拘留 | |
394 | 行政处罚 | 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 | 罚款、拘留 | |
395 | 行政处罚 | 歪曲、诋毁国家政策、法律、行政法规,煽动、教唆抵制人民政府依法管理的 | 罚款、拘留 | |
396 | 行政处罚 | 煽动、胁迫群众损毁或者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人民币的 | 罚款、拘留 | |
397 | 行政处罚 | 煽动、胁迫他人以宗教仪式取代结婚、离婚登记的 | 罚款、拘留 | |
398 | 行政处罚 | 煽动、胁迫未成年人不接受义务教育的 | 罚款、拘留 | |
399 | 行政处罚 | 其他利用极端主义破坏国家法律制度实施的 | 罚款、拘留 | |
400 | 行政处罚 | 明知他人有恐怖活动犯罪、极端主义犯罪行为,窝藏、包庇,情节轻微,尚不构成犯罪的,或者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 | 罚款、拘留 | |
401 | 行政处罚 | 金融机构和特定非金融机构对国家反恐怖主义工作领导机构的办事机构公告的恐怖活动组织及恐怖活动人员的资金或者其他资产,未立即予以冻结的 | 罚款、拘留 | |
402 | 行政处罚 | 未制定防范和应对处置恐怖活动的预案、措施的 | 警告、罚款 | |
403 | 行政处罚 | 未建立反恐怖主义工作专项经费保障制度,或者未配备防范和处置设备、设施的 | 警告、罚款 | |
404 | 行政处罚 | 未落实工作机构或者责任人员的 | 警告、罚款 | |
405 | 行政处罚 | 未对重要岗位人员进行安全背景审查,或者未将有不适合情形的人员调整工作岗位的 | 警告、罚款 | |
406 | 行政处罚 | 对公共交通运输工具未依照规定配备安保人员和相应设备、设施的 | 警告、罚款 | |
407 | 行政处罚 | 未建立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值班监看、信息保存使用、运行维护等管理制度的 | 警告、罚款 | |
408 | 行政处罚 | 未依照规定对进入大型活动场所、机场、火车站、码头、城市轨道交通站、公路长途客运站、口岸等重点目标的人员、物品和交通工具进行安全检查的 | 罚款 | |
409 | 行政处罚 | 违反公安机关责令其遵守的约束措施的 | 警告,拘留 | |
410 | 行政处罚 | 新闻媒体等单位编造、传播虚假恐怖事件信息,报道、传播可能引起模仿的恐怖活动的实施细节,发布恐怖事件中残忍、不人道的场景,或者未经批准,报道、传播现场应对处置的工作人员、人质身份信息和应对处置行动情况的 | 罚款、拘留 | |
411 | 行政处罚 | 拒不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安全防范、情报信息、调查、应对处置工作的 | 罚款、拘留 | |
412 | 行政处罚 | 阻碍有关部门开展反恐怖主义工作的 | 拘留、罚款 | |
413 | 行政处罚 | 出租人提供时租、日租服务,未经公安机关许可变相经营旅馆业 | 罚款、拘留、取缔 | |
414 | 行政处罚 | 取得特种行业许可证的旅馆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情节严重的 | 吊销许可证 | |
415 | 行政处罚 | 生产、销售仿制的警用制式服装、标志 | 责令停止非法生产或者销售,警告,罚款 | |
416 | 行政处罚 | 穿着、佩戴仿制的警用制式服装、标志 | 责令改正,警告,罚款 | |
417 | 行政处罚 | 侮辱国旗 | 行政拘留 | |
418 | 行政处罚 | 侮辱国徽 | 行政拘留 | |
419 | 行政处罚 | 出售、购买、运输伪造的货币;金融机构工作人员购买假币、以假币换取货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0 | 行政处罚 | 持有、使用伪造货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1 | 行政处罚 | 变造货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2 | 行政处罚 | 伪造、变造金融凭证,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3 | 行政处罚 | 金融票据诈骗,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4 | 行政处罚 | 信用卡诈骗,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5 | 行政处罚 | 保险诈骗,情节轻微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6 | 行政处罚 | 伪造、变造人民币,出售、运输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7 | 行政处罚 | 购买、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28 | 行政处罚 | 故意毁损人民币 | 警告,罚款 | |
429 | 行政处罚 | 伪造、出售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30 | 行政处罚 | 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31 | 行政处罚 | 非法购买增值税专用发票、购买伪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32 | 行政处罚 | 伪造、擅自制造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伪造、擅自制造或者出售伪造、擅自制造的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发票的,尚不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33 | 行政处罚 | 放任卖淫、嫖娼活动 | 罚款,责令限期整顿、停业整顿 | |
434 | 行政处罚 | 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 警告,行政拘留 | |
435 | 行政处罚 | 破坏集会、游行、示威 | 警告,行政拘留 | |
436 | 行政处罚 | 擅自变更大型群众性活动时间、地点、内容、举办规模;未经许可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437 | 行政处罚 | 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发生安全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 罚款 | |
438 | 行政处罚 | 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不处置,发生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事故不报 | 罚款 | |
439 | 行政处罚 | 使用虚假证明材料骗领居民身份证的;出租、出借、转让居民身份证;非法扣押居民身份证 | 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440 | 行政处罚 | 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 | 罚款,行政拘留,没收违法所得,收缴 | |
441 | 行政处罚 | 依法被指定、确定的枪支制造企业、销售企业违规制造枪支、违规配售、销售枪支 | 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 |
442 | 行政处罚 | 运输枪支未使用安全可靠的运输设备、不设专人押运、枪支弹药未分开运输或者运输途中停留住宿不报告公安机关,未构成犯罪的 | 行政拘留 | |
443 | 行政处罚 | 违规出租、出借枪支 | 行政拘留,罚款,没收枪支 | |
444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标准制造民用枪支;非法携带枪支;不上缴报废枪支;枪支被盗被抢、丢失不报;制造、销售仿真枪 | 警告,行政拘留,没收枪支 | |
445 | 行政处罚 | 将未经安全检查或者采取其他安全措施的物品装入航空器 | 警告,罚款 | |
446 | 行政处罚 | 利用客票交运或者捎带非旅客本人的行李物品 | 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 | |
447 | 行政处罚 | 托运人伪报品名托运或者在货物中夹带危险物品,尚未构成犯罪的, | 罚款,没收没收非法携带的物品 | |
448 | 行政处罚 | 携带或者交运禁运物品,尚未构成犯罪的, | 罚款,没收非法携带的物品 | |
449 | 行政处罚 | 违反警卫制度造成航空器失控的 | 警告,停业整顿,罚款 | |
450 | 行政处罚 | 违规出售客票 | 警告,停业整顿,罚款 | |
451 | 行政处罚 | 承运人办理承运手续时,不核对乘机人和行李的 | 警告,停业整顿,罚款 | |
452 | 行政处罚 | 登机时未核对旅客人数,将未登机人员的行李装入、置留航空器内的 | 警告,停业整顿,罚款 | |
453 | 行政处罚 | 承运人未全程监管承运物品 | 警告,停业整顿,罚款 | |
454 | 行政处罚 | 配置、装载单位未对供应品采取安全措施 | 警告,停业整顿,罚款 | |
455 | 行政处罚 | 未对承运货物采取安全措施 | 警告,停业整顿,罚款 | |
456 | 行政处罚 | 未对航空邮件安检 | 警告,停业整顿,罚款 | |
457 | 行政处罚 | 超过核准观众数量印制、出售营业性演出门票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458 | 行政处罚 | 印制、出售营业性演出观众区域以外的门票 | 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459 | 行政处罚 | 印刷非法印刷品 | 责令停业整顿,罚款,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 | |
460 | 行政处罚 | 印刷经营中发现违法犯罪行为未报告 | 警告,责令改正,责令停业整顿 | |
461 | 行政处罚 | 单位内部设立印刷厂(所)未备案 | 责令改正,警告,责令停业整顿 | |
462 | 行政处罚 | 擅自印刷特种印刷品 |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 | |
463 | 行政处罚 | 再委托他人印刷特种印刷品 |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 |
464 | 行政处罚 | 擅自承印特种印刷品 |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 |
465 | 行政处罚 | 印刷业经营者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或者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公文、证件的 | 警告,罚款,责令停业整顿,没收印刷品和违法所得、吊销特种行业许可证 | |
466 | 行政处罚 | 擅自委托印刷特种印刷品、委托非指定印刷企业印刷特种印刷品 | 罚款 | |
467 | 行政处罚 | 买卖、伪造、变造报废汽车回收证明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468 | 行政处罚 | 将报废汽车出售、赠予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给非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单位或者个人的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469 | 行政处罚 | 自行拆解报废汽车 |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 |
470 | 行政处罚 | 擅自拆解、改装、拼装倒卖涉嫌用于刑事犯罪的汽车、零配件 | 罚款,没收汽车、零配件 | |
471 | 行政处罚 | 机动车修理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修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 | 罚款 | |
472 | 行政处罚 | 回收报废机动车不按规定如实登记的 | 罚款,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许可证 | |
473 | 行政处罚 | 拆解、改装、拼装、倒卖被盗抢机动车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474 | 行政处罚 | 承修非法改装机动车 | 罚款 | |
475 | 行政处罚 | 承修交通肇事逃逸车辆不报的 | 罚款 | |
476 | 行政处罚 | 更改机动车发动机号码、车架号码 | 警告,罚款 | |
477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收购、代销、寄卖的旧货 | 罚款 | |
478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查验、登记旧货出售人、寄卖人证件 | 罚款 | |
479 | 行政处罚 | 旧货市场、旧货经营者发现可疑人员、可疑物品及公安机关要求协查的物品、走私物品不报 | 罚款 | |
480 | 行政处罚 | 盗窃、损坏、擅自移动使用中的航空设施 强行进入航空器驾驶舱 | 行政拘留 | |
481 | 行政处罚 | 在使用中的航空器上使用可能影响导航系统正常功能的器具、工具,不听劝阻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82 | 行政处罚 | 盗窃、损毁或者擅自移动铁路设施、设备、机车车辆配件或者安全标志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83 | 行政处罚 | 在铁路线路上放置障碍物,或者故意向列车投掷物品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84 | 行政处罚 | 在铁路线路、桥梁、涵洞处挖掘坑穴、采石取沙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85 | 行政处罚 | 在铁路线路上私设道口或者平交过道的 | 行政拘留,罚款 | |
486 | 行政处罚 | 擅自进入铁路防护网 | 警告,罚款 | |
487 | 行政处罚 | 火车来临时在铁路线路上行走坐卧、抢越铁路,影响行车安全的 | 警告,罚款 | |
488 | 行政处罚 | 反复纠缠、强行讨要或者以其他滋扰他人的方式乞讨的 | 警告,行政拘留 | |
489 | 行政处罚 | 船舶擅自进入、停靠国家禁止、限制进入的水域或者岛屿 | 行政拘留,罚款 | |
490 | 行政处罚 | 放任动物恐吓他人 | 罚款 | |
491 | 行政处罚 | 非法销售技防产品或者承接技防系统设计、施工和维修业务的行为 | 罚款,责令改正 | |
492 | 行政处罚 | 危害铁路运输安全 | 责令改正,罚款 | |
493 | 行政处罚 | 危害电气化铁路设施 | 责令改正,罚款 | |
494 | 行政处罚 | 危害铁路通信、信号设施安全 | 责令改正,罚款 | |
495 | 行政处罚 | 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 | 行政拘留,罚款 | |
496 | 行政处罚 | 出租人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件的人居住或不按规定登记承租人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信息的 | 罚款 | |
497 | 行政处罚 | 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 | 罚款、拘留 | |
498 | 行政处罚 | 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 警告、罚款、拘留 | |
499 | 行政处罚 | 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未经公安机关批准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500 | 行政处罚 | 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未按照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或者未悬挂警示标志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501 | 行政处罚 | 通过道路运输放射性物品,未配备押运人员或者放射性物品脱离押运人员监管的 | 责令限期改正、罚款 | |
502 | 行政处罚 | 协助组织或者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 | 罚款、行政拘留 | |
503 | 行政处罚 | 为偷越国(边)境人员提供条件的 | 罚款、行政拘留 | |
504 | 行政处罚 | 偷越国(边)境 | 罚款、行政拘留 | |
505 | 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非法出境、入境 | 罚款、拘留、收缴 | |
506 | 行政处罚 | (中国公民)伪造、变造、转让出境、入境证件 | 没收违法所得、拘留、罚款、收缴 | |
507 | 行政处罚 | 非法获取出境入境证件 | 在处罚执行完毕六个月以内不受理其出境、入境申请 | |
508 | 行政处罚 | 外国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规定不适宜在中国境内继续停留居留 | 限期出境 | |
509 | 行政处罚 | 非法获取保安培训许可证 | 罚款、撤销《保安培训许可证》 | |
510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办理保安培训机构变更手续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1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时间安排保安学员实习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2 | 行政处罚 | 非法提供保安服务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3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签订保安培训合同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4 | 行政处罚 | 发布虚假招生广告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5 | 行政处罚 | 非法传授侦察技术手段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6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内容、计划进行保安培训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7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颁发保安培训结业证书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8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建立保安员档案管理制度 | 罚款,责令改正 | |
519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保存保安学员文书档案 | 罚款,责令改正 | |
520 | 行政处罚 | 未按规定备案保安学员、师资人员档案 | 罚款,责令改正 | |
521 | 行政处罚 | 违规收取保安培训费用 | 罚款,责令改正 | |
522 | 行政处罚 | 转包、违规委托保安培训业务 | 罚款,责令改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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