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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市公安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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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24年,鹤山市公安局在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的坚强领导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决策部署,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需求,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以更高质量公开助力平安鹤山建设。现向社会公布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数据统计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一)高度重视,狠抓落实。

  鹤山市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多次就此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普遍关心的警务政府信息,加快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同时,在日常工作中,由指挥中心牵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其他警种部门协作,专职专人负责,切实做好对外公开和完善平台建设。

  (二)主动公开政务信息,回应群众需求。

  2024年,鹤山市公安局在信息公开系统(/gzjg/sfbm/hssgaj/)主动公开发布政府信息97条,及时公布与群众日常生活息息相关的政府信息,其中包括财政预决算等政府信息22条,公安机关重点领域信息9条,通知公告类信息11条,工作动态等信息55条,在市档案馆主动公开文件2份。

  同时,借力新媒体,拓展政务公开新阵地,2024年,在“鹤山公安在线”微信公众号共发布微信推文938条,“鹤山公安”抖音号共发布视频140个, “鹤山公安在线”视频号发布视频140个,“鹤山警方在线”微博共发布内容876条。

  (三)做好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

  鹤山市公安局认真落实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规范化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和细化工作流程,优化受理、审查、征询、答复等环节,确保依法依规、妥善处理并及时回复公民依法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2024年,鹤山市公安局共收到公民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宗,全部均依法受理。

  (四)监督保障工作情况。

  鹤山市公安局根据相关条例,完善政府信息发布审查机制,严格做到“先审后发”“三审三校”,保障信息发布的时效性、准确性、权威性。细化完善各项长效工作机制,严格落实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的管理工作,强力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确保更新准确及时、信息权威真实,便于公众查阅知悉。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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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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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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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鹤山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取得了较好成效,但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与不足,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表现形式还不够丰富,政务公开内容深度及广度有待增强。二是信息发布主动性、时效性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下一步,鹤山市公安局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一是加强对信息公开的条例内容和操作规程的学习,提升业务能力。借力鹤山公安新媒体平台,依法、及时、准确公开群众最关切、最需要的警务信息和警方提示。二是丰富信息发布的内容,采用图文并茂、案例分析等方式提高政府信息的可读性。三是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全面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和质量,第一时间回应社会关切,提升群众满意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1、2024年,鹤山市公安局无发出收费通知,无收取政府信息公开费用。

  2、鹤山市公安局“邑微警”实施“客服化”运营管理模式,24小时在线回答群众各类业务提问,接受群众的监督投诉。目前,我市邑微警有效申请量是1014,处理量是262。网络问政业务方面全年共收到网络问政111宗,及时回复111宗,回复率100%。其中交通管理线索、建言献策17宗,占15.32%;线索举报、投诉35宗占31.53%,业务咨询及求助59宗,占5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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