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增强城乡预防和抗御火灾的综合能力,建立鹤山市共和镇综合消防安全体系,确保城乡消防安全建设与城乡建设同步进行,创造最安全的人居环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鹤山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送审稿)、《鹤山市共和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 年)》(方案稿)等,特制订本规划。现将《鹤山市共和镇消防专项规划 (2023年10月)》草案予以公示,以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
有关单位和个人在公示之日起三十日内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申诉,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公示时间:2023年10月24日至11月22日
联系地址:鹤山工业城c区创富路18号之三
联系电话:8303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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