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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委会微型消防站工程等共2个建设项目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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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鹤山工业城(共和镇)规划建设需要,拟实施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委会微型消防站工程等共2宗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表一

  建设单位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委会微型消防站工程

  工程概况

  拆除原破损路面、内部墙身、卫生洁具;重新对墙身天花扇灰约98平方米,地面铺陶瓷砖约24平方米;屋面做防水及保温隔热层约37平方米,外墙面铝塑板饰面层约77平方米,捣水泥路面约91平方米,安装不锈钢门及铝合推拉窗等。

  工程造价

  约10万元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建设期限

  15

  公示期限

     202013202017 5

  备注:公告期满后,方可组织施工

  表二

  建设单位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工程名称

  共和镇良庚村农贸市场基建项目

  工程概况

  对良庚农贸市场的场地清理垃圾杂草、平整场地,其中地面铺石粉约2830平方米,捣水泥混凝土路面约950平方米,砖砌0.4m*0.25m的排水渠约25米,土方回填等。

  工程造价

  约15万元

  采购方式

  单一来源采购

  建设期限

  15

  公示期限

     202013202017 5

  备注:公告期满后,方可组织施工

  如对上述建设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投诉受理部门:鹤山市共和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联系电话:07508763539

    址:鹤山工业城管委会大楼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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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