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工业城(共和镇)规划建设需要,拟实施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委会微型消防站工程等共2宗项目,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现将项目有关情况予以公告。
表一
建设单位 |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
工程名称 | 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委会微型消防站工程 |
工程概况 | 拆除原破损路面、内部墙身、卫生洁具;重新对墙身天花扇灰约98平方米,地面铺陶瓷砖约24平方米;屋面做防水及保温隔热层约37平方米,外墙面铝塑板饰面层约77平方米,捣水泥路面约91平方米,安装不锈钢门及铝合推拉窗等。 |
工程造价 | 约10万元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建设期限 | 15天 |
公示期限 | 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7日, 共5天 |
备注:公告期满后,方可组织施工。 |
表二
建设单位 |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
工程名称 | 共和镇良庚村农贸市场基建项目 |
工程概况 | 对良庚农贸市场的场地清理垃圾杂草、平整场地,其中地面铺石粉约2830平方米,捣水泥混凝土路面约950平方米,砖砌0.4m*0.25m的排水渠约25米,土方回填等。 |
工程造价 | 约15万元 |
采购方式 | 单一来源采购 |
建设期限 | 15天 |
公示期限 | 2020年1月3日至2020年1月7日, 共5天 |
备注:公告期满后,方可组织施工。 |
如对上述建设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时限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
投诉受理部门:鹤山市共和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联系电话:0750-8763539
地 址:鹤山工业城管委会大楼207室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2020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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