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丰富群众文化娱乐生活,进一步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及大凹村文化旅游推广力度,现拟实施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文化广场工程,项目将采用竞争性磋商进行采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工程名称: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文化广场工程;
建设单位: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民委员会;
项目概况:新建门楼一座(17.46×1.71×6.81);广场铺装3838.662㎡;种植树木164株,铺草皮2565㎡;新建挡土墙一座;安装电气一套等;
项目预算:393万元;
采购方式: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施工条件的施工单位参与竞争性磋商活动,并择优录取确定施工单位;
公告期限:2020年1月 6日至2020年1月10日,共5天。
公告期满后组织竞争性磋商活动,并将磋商结果网上公示。
如对上述建设项目有异议的,可在公告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投诉反映。投诉受理部门:鹤山市共和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
联系电话:0750-8763539
地 址:鹤山工业城管委会大楼207室
鹤山市共和镇大凹村民委员会
2020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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