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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职教园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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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职教园区项目地块位于鹤山市鹤山工业城玉堂路12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853544°,北纬22.597953°)。本项目地块的责任单位鹤山市友恒发展有限公司,地块由4个不动产单元组成,不动产单元号分别为440784007006GB01444W00000000(简称“单元一”)、440784007006GB01432F00010001(简称“单元二”)、440784007006GB01442W00000000(简称“单元三”)和440784007006GB01435F00010001(简称“单元四”)。其中单元一和单元三的用途为教育用地,占地面积分别为10040平方米、53653.94平方米;单元二和单元四的用途为工业用地,占地面积分别为4366.29平方米、21043.81平方米,并且单元二和单元四上建有建筑物,建筑面积分别为11510.02平方米、39103.6平方米。单元二和单元四计划由工业用地性质转变为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集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场地地块须在开发利用前开展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受鹤山市友恒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广东搏胜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开展了该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工作并编制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部令 第42号),现将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向社会公开。

  一、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鹤山职教园区项目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

  2、项目地址:鹤山市鹤山工业城玉堂路12号(地块中心坐标为东经112.853544°,北纬22.597953°)

  3、基本情况:

  (1)由现状勘察并结合历史卫星影像图可知,项目单元一和单元三一直未被工业开发建设利用。

  (2)项目单元二于2008年被开发建设落成一座6层高的宿舍楼。宿舍楼自2018年10月至2020年2月空置,2020年2月-4月宿舍楼被用作新冠疫情时的隔离场所,2020年4月至今空置。

  (3)项目单元四于2009年被开发建设落成一座3层高的工业厂房(即车间一),一直为江门市志豪家具有限公司使用至2018年10月。江门市志豪家具有限公司主要利用车间一生产沙发,车间一一层设有五金加工区,该区域主要用于沙发的售后返修,工序主要有切割、钻孔、手磨等;二层和三层均设有扪皮和海绵加工区,生产沙发所使用的胶黏剂主要在二层和三层。车间一自2018年10月至今一直闲置。车间一的二层、三层均用于扪皮、海绵加工。车间一的各层地面均做了硬化防渗处理。本项目地块内不存在危险废物、有毒有害原材料等仓库。

  (4)中铁十九局集团在2020年5月进驻项目地块现场,并分别对单元一以及单元三中的A、B区域均进行了清表,清表后继续对A区域进行开挖,A区域总挖深约0.28m,总挖方约4600m3。A区域开挖后产生的弃土全部回填于B区域的鱼塘。项目地块内无外来土进入项目地块,也无弃土外运出项目地块。

  (5)本项目地块内地面没有明显污染痕迹,也未曾发生过泄露等的环境污染事故。

  结合当地区域规划,地块规划用途为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

  二、调查结论

  经过对目标地块污染识别以及对采样检测结果的综合分析,地下水各项监测指标中除浑浊度超标外,其余指标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 14848-2017)III类标准。浑浊度超标是由悬浮物导致的,并且浑浊度属于非毒性污染物,超标污染物基本不会对人体产生风险影响。对照《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一类用地筛选值,本次调查范围内各土壤采样点样品除砷高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其余指标均低于第一类用地筛选值。但根据《鹤山南部板块(一城三镇)总体规划修改(2018-2035年)-土地利用规划图》,该地块将规划为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因此,本次环境调查中土壤环境质量执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项目地块土壤中污染物检测含量均未超过第二类用地筛选值,本项目地块不纳入污染地块管理。因而,本项目地块的土壤和地下水环境状况对人体的健康风险水平是可以接受的,符合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的要求,无须进一步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细调查及风险评估工作。从人体健康风险的角度,本地块作为A32中等专业学校用地的功能进行开发利用是可行的,建议结束本次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三、委托人

  鹤山市友恒发展有限公司

  四、地块调查单位

  单位:广东搏胜环境检测咨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人民西路建材市场侧(友和办公楼三层3-5号)

  联系人:郑工

  联系电话:0750-8994733

  邮箱:1843111361@qq.com

  五、信息公示内容及时间

  本次公示将地块的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主要内容及结论进行公示。

  六、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

  公众在发表意见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七、意见提交具体形式

  关注本地块建设的公众可以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与联系人联系。


  鹤山市友恒发展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