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1年1月29日上午 11:30时在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侨苑1楼开标室对鹤山市址山镇龙湾工业园区289.575亩土地进行开标。招标信息将在共和镇人民政府、共和之家公示栏进行公布,欢迎有意竞投的单位前来报名。
一、交易资产基本情况
1、交易资产类型:山地。
2、交易资产座落位置:鹤山市址山镇龙湾工业园区。
3、交易资产面积:289.575亩 。
4、交易资产的用途:堆放物资、农业种植。
5、交易资产的现状:空置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竞投底价:52123.5元/年(含税),之后每次叫价增幅不能低于1000元,并必须整数方为有效报价;
2、租期:10年;
3、租金收取方式:按年收取,先付后使用;
4、租金递增方式: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5%;
5、竞投保证金为¥60000元(大写:陆万元整),在竞投开标前通过转账形式划至物业公司账户(户名: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银行账号:80020000010465998,开户行:鹤山市农村商业银行鹤山共和科技支行);
6、竞投成功的,保证金在签订合同之日起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竞投不成功和没有违约的,保证金在竞价会后30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
7、合同的签订: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并支付当年标项目租金。逾期或不签订都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返还。我司将重新组织竞投。
三、竞投方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单独或联合竞标。
四、本次项目取用举牌并口头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1年1月17日至2021年1月20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到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共和镇玉堂路创新中心2号楼二楼办公室)报名和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竞投人应提交以下材料参与报名,并保证其真实、完整:
(1)证明材料:竞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属代理人的,须携带《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六、土地出租要求:
1.中标方在土地没有办理相关报建手续前只能用作种植农作物,租赁范围内的土地不能进行硬地化。
2.中标方承租土地需办理报装配的水、电线路,由出租方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协助中标方办理(报批手续)装配费用以及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中标方项目必须要符合自然资源部门对用地的要求,否则,出租方将追究中标方责任。所有建设内容要依法报建后才能建设,中标方投产项目必须符合现时国家环保政策有关要求,相关报建费用由中标方自行负责。
4.中标方使用土地时,必须合法使用,符合现时国家有关环保政策要求,不得造成气味、水源、扰民噪音等污染,负责租赁地块范围生产安全,避免消防隐患。中标方合法自主生产经营,出租方不得无理干涉。出租方应就中标方办理相关证照手续予以配合协助。
5.中标方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款约定的不可抗拒原因仅限于自然灾害。
6.中标方租赁期间,如出租方完善用地手续,依法公开让本协议约定租赁地块进行招商。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在公开出让前6个月终止本协议,不作任何补偿。中标方要在终止协议三个月内迁走租赁地块的地上物。逾期将视为中标方放弃所有,由出租方作无主物处理。
7.租赁期间,中标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取得租赁经营权的土地及地上标的物以转让、出租、抵押、抵债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中标方要做好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等。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8.租赁期间,中标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土地使用要符合环保、消防、安监、建设、国土等部门的要求,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9.中标方投入建设的建筑物在租赁期间属于中标方使用之物业,但不得未经出租方同意私自改作其他用途。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中标方投入建设的建筑物归出租方所有(合同期限结束之前一年内中标方因使用要求需对建筑物进行相应改动或拆除的,必须向出租方提出书面说明并得到同意才可动工。注:生产需要的建筑物内部改建除外)。
10.租赁期间,如因该土地不合规划,而要清场复绿,中标方应无条件按时清场,出租方不作赔偿。如中标方不能按时清场,则可扣除全部押金,并向中标方追讨相关损失。
11.中标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清场工作,如未按时清场,出租方有权自行处理,中标方还需承担出租方因清场所产生的费用。
12、租赁期间,如因重大公共基础设施项目、道路扩建所需或完善用地手续需要开发建设的,出租方应于提前3个月通知中标方,并终止需要开发地块的租赁合同,中标方必须在3个月内将开发部分土地清场,并交付给出租方,出租方不作赔偿。
七、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地为准,面积可能有相差,竞投人请自行了解具体面积后再决定竞投,竞得后不能以面积与竞投公告标示面积相差为由提出异议。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联系方式
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玮林 联系电话:18138662848
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月20日
附件: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