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鹤山市鹤山工业城金竹窝地块平整所产生多余的砂石土余渣,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7号)文件要求,我单位拟有偿处置上述资源。经委托贵州和禧资产评估事务有限公司核实并出具《鹤山市鹤山工业城金竹窝地块平整(综合利用的回填用砂土43144.00立方米)矿产资源出让收益咨询评估报告》,报告确定鹤山市鹤山工业城金竹窝地块平整剩余土方43144.00立方米,在评估基准日的资源价值评估为4.58万元,大写人民币肆万伍仟捌佰元整,折合单价为每立方米1.06元。拟按8.8万元出让上述土方资源给鹤山市金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13日至2021年8月17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单位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单位将依规定出让。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2021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