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的规定,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已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其新建二期工程及一期工程工艺改造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现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进行公示,以便让公众了解,同时也能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项目的名称及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鹤山工业城污水厂工程(二期)
项目概况: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鹤山工业城C区,新建项目占地面积约30768.66m2。
其一期工程“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污水处理厂新建项目”于2015年获得江门生态环境局批复,文号为(江环审〔2015〕236号)。一期工程目前系统运行情况较差,需进行工艺整改。
基于现状的进水浓度和水量,在一期工程西南侧新建二期工程。因此,本项目内容包含新建二期工程(12000m3/d)及一期工程(12000m3/d)工艺改造,总处理规模为24000m3/d。采用“A2O+高效沉淀+反硝化滤池”组合工艺。
本项目主要纳污范围为鹤山工业城鹤城共和片区工业A区、工业B区、工业C区范围。污水主要由生活污水和工业生产废水两部分组成。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鹤山市工业城大道1号
联 系 人:徐工
电 话:0750-8305201 电子邮箱:1325805072@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41号二楼南面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单位和个人若对本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反馈,公众意见表网络链接见附件。
五、提出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本公告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建设、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下载公众意见表进行填写,并以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在规定时间内将公众意见表提交给建设单位,反映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有关的意见和建议。
附件:公众参与调查表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2022年3月14日
相关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