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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信息第二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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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对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等相关规定,遵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要求,为让公众充分了解本项目,接受全社会公众的监督,确保规划实施能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三者的协调统一,现就该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规划概况

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位于江门鹤山市,总规划面积约9.26平方公里,分为鹤城共和片区、址山片区共两个片区。2022年7月11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以粤环审〔2022〕166号审查通过了产业园的规划环评。产业园目前大多已经进行了开发,剩余可用工业用地面积不多,对区域产业支撑力有限,无法满足区域产业发展的要求。为解决产业发展的瓶颈、拓展产业园发展空间、满足重点项目建设需求,江门鹤山市拟申请对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区扩园,扩园区域位于江门市鹤山市址山镇,扩园区域用地面积约110.6公顷,主要位于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址山片区西北侧,东南临址山镇莲珠村,西北临G2518深岑高速,址云路贯穿园区中部。规划以绿色建材产业发展为主导,兼顾发展先进制造业。绿色建材产业以拟引入的平板玻璃项目为龙头,大力向玻璃深加工及相关产业延伸,重点发展优质浮法玻璃原片、玻璃深加工、门窗与幕墙制造;同时,提升现有产业,兼顾发展先进装备、汽车零部件及其它相关先进制造业。规划总人口规模约8300人,其中常住人口3300人,流动人口5000人。

二、规划对环境可能造成的影响

1、大气环境影响:主要来自规划区内生产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燃料废气、工艺废气、居民燃料废气等,主要污染物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根据分析,规划区新增污染源主要为拟引进的信义玻璃项目排放的燃料废气和各工业项目的工艺废气,其中拟引进的信义玻璃项目使用天然气为燃料,能源结构较清洁,且规划引入的其余绿色建材和先进制造业等产业的污染程度也较小。根据大气环境影响预测结果,本次规划实施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大气环境造成的影响在可接受范围之内。

2、水环境影响:规划区运营期产生的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等,各类废水经预处理后规划排入址山园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标后排入新桥水支流,再汇入新桥水。根据水环境影响预测结果,规划实施后,在严格落实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的前提下,规划区正常排污对主要纳污水体水质影响不大。在事故情况下,废水排放浓度大,对水环境将造成一定影响,需要采取一定的风险防范措施,杜绝事故性排放。

3、土壤及地下水环境影响:规划区内有生产废水产生的工业企业基本已按要求建设废水收集池及应急池,各水处理单元构筑物采用池壁和池底的防渗漏措施,规划区在正常防渗体系条件下,规划建设对周边地下水及土壤环境产生影响可以接受。

4、声环境影响:在落实噪声防护、优化布局的情况下,对规划区内及周边敏感点的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主要包括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生活垃圾等,主要环境影响来自工业固废的处理处置。规划实施后,一般工业固废应综合利用或外售,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合理的处置,对环境的影响不大。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进行清运处置。

6、生态环境影响:本次扩园区域面积不大,且区内多数为建设用地,非建设用地面积不多。通过加强规划区工业生产区边界防护绿带的建设,可以明显减少工业废气对区域植被生长带来的不利影响。严格执行本环评报告书提出的排水方案,废水排放对水生生态的影响较小。总体上,本次规划的实施基本不会给所在区域生态系统带来明显不良影响。

7、环境风险:根据风险识别,本次规划拟发展的主导产业环境风险总体不大。存在潜在环境风险的物料主要是危险化学品、天然气等易燃易爆品以及危险废物,可能造成环境风险的事故主要是企业及规划区污水处理厂(站)及污水管网事故排放、危险化学品及危险废物泄漏或燃烧爆炸等。通过落实规划区内各类企业及污水收集管网、处理厂的风险防范措施,可大大降低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减轻规划项目对周边水、大气、土壤等环境的影响,各风险防范措施是合理的。规划区内各建设运营单位严格落实风险应急预案要求,加强区域与企业之间的风险防控联动,可以有效减轻风险发生后所产生的不利影响。

三、环境影响减缓措施

1、废水:严格落实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削减现有污染源;尽快推进废水收集及处理系统的建设、址山园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的建设。

2、废气:加强环境管理,实施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发展工业清洁能源,减少燃料废气排放量;落实废气治理措施,保证达标排放;合优化规划区布局并设置必要的环境防护区域。加强涉VOCs项目生产、输送、进出料等环节无组织废气的收集和有效处理,强化有组织废气综合治理;推广采用低VOCs原辅材料。

3、土壤及地下水:节约用水、减少污水排放;将企业生产区域进行分区防渗防治;针对不同生产区域不同生产环节的污染防治要求,分区采取不同的防腐、防渗工程措施。

4、噪声:对重点项目的主要噪声源进行合理布局和采用隔声、消声、减震等噪声防治措施,使厂界噪声值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要求。

5、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尽量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6、生态:通过生态恢复、水生生态保护、水土保护等措施,缓解开发对区域生态系统产生的不利影响,逐步改善区域的生态环境质量,维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

7、环境风险:加强园区及入园企业环境应急设施整合共享,建立园区环境应急监测机制,强化园区风险防控。生产、使用、储存危险化学品或其他存在环境风险的入区项目应配套有效的风险防范措施,并根据国家环境应急预案管理的要求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防止因渗漏污染地下水、土壤,以及因事故废水直排污染地表水体。在严格落实各项事故防范和应急措施、加强管理的前提下,可最大限度地减少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

四、规划方案的优化调整建议

规划区应优化内部产业结构及布局,避免对区内及周边居住用地产生不利影响。严格落实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削减现有污染源。尽快推进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尤其是区域污水收集管网、污水处理厂的建设以及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规划区产业发展规模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本次评价提出的总量控制指标值范围内。强化规划区的环境准入,制定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在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污染物总量控制,落实本报告提出的综合防治对策、排水方案,严格落实区域水污染物削减措施,不断完善污染治理设施、加强环保监管力度的基础上,规划区的建设对周围环境质量不会产生明显的影响。总体上来,在以上措施得到落实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而言,本次规划是可行的。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鹤山产业转移工业园扩园规划所影响区域的公众对规划实施、环境影响和污染防治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规划实施、环评工作内容有宝贵意见或建议,可通过邮件、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规划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联系和反映,供规划单位、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在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过程中采纳落实,政府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公众可在生态环境部网站(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下载公众意见表,并按要求填写意见表反馈给我们。

八、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想详细了解本项目的有关情况,可在本公示期内向本项目环评单位索取报告书简本查阅。

请于本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向环评单位反映或投诉,以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进行决策参考。

九、环评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联系人:徐工

电话:0750-8305201

传真:0750-8305201

电子邮箱:1325805072@qq.com

地址:鹤山市鹤城镇小官田工业城大道1号

邮政编码:529701

  十、环评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电话:020-83514617

  传真:020-83514617

  电子邮件:602632874@qq.com

  地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35号环保大厦2楼

  邮政编码:510045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2022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