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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山工业城污水厂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征求意见稿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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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委托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鹤山工业城污水厂工程(二期)”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第4号令)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相关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向公众公示。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1

  二、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自行前往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处查阅纸质报告书。

  三、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主要为项目周边的民众和团体。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见附件2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任何单位或个人若对项目环评有宝贵意见或建议,请自行下载公众意见表并规范填写,通过电子邮件、传真、信函等方式在公示期内提交给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地   址:鹤山市工业城大道1

  联 系 人: 林工    电话:13672992291   电子邮箱:865426903@qq.com

  2、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341号二楼南面

  联 系 人: 李工    电话:13288451355   电子邮箱:84136023@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本次公示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建设单位: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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