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鹤府〔2021〕4号)、《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鹤科工商务〔2021〕5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请企业(项目)自行对照文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申报材料并完成报送。
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如下:
1.递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31日。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八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
3.递交地址:鹤山市共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鹤山工业城和顺路1号109室,联系电话:0750-8300388)
附件:
附件1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鹤科工商务〔2021〕50号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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