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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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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企业:

  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鹤府〔2021〕4号)、《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鹤科工商务〔2021〕50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3年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资金申报工作。

  请企业(项目)自行对照文件,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项目)需在规定时间内组织申报材料并完成报送。

  申报材料递交要求如下:

  1.递交时间:2023年3月23日-3月31日。

  2.材料要求:申报材料一式八份,装订成册;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一式两份。

  3.递交地址:鹤山市共和镇经济发展办公室(鹤山工业城和顺路1号109室,联系电话:0750-8300388)


附件:

附件1 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的通知.pdf

附件2 鹤科工商务〔2021〕50号 鹤山市科工商务局关于印发《〈鹤山市重大产业项目奖励办法〉奖励资金申报指南》的通知.pdf

附件3 奖励申报表.docx

附件4 申报声明表.docx

附件5 承诺书.docx


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