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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鹤山市共和镇圩镇货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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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规范车辆的行车线路,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近期共和镇结合实际,拟定《鹤山市共和镇圩镇货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供反馈意见:

  一、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地址:605203148@qq.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鹤山市鹤城镇小官田工业城大道1号鹤山工业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大楼207室收,邮编:邮编:529728,请在信封注明“共和镇圩镇货车限行征求意见”的式样。

  三、征求意见时间为2023年9月5日至2023年10月4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先生,0750-8763539

  感谢您的参与和支持!

  附件:《鹤山市共和镇圩镇货车限行方案(征求意见稿)》.pdf

  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