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鹤山工业城创新中心园区监控设备采购
2、项目需求:
采购内容 |
数量 |
工期 |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 |
鹤山工业城创新中心园区监控设备采购 |
1项 |
15日历日 |
30万元 |
3、项目地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创新中心
4、计划工期:计划施工期为15天,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令为准,竣工日期以完成合同工程并经验收为准。
5、质量要求:项目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6、采购方式:公开询价。
7、报价方式:
(1)供应商编制报价,根据采购人提供的监控布局方案、监控规格型号及数量(含安装),填报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联系方式详见第六大点)。
(2)招标控制价及其说明:本次采购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30万元。响应供应商的报价不能超过采购招标控制价,否则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缺陷责任期:自实际竣工日期起计算12个月。
二、本项目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3、供应商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供应商具备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三、报名材料清单
1、报名时间:公示期内。
2、报名方式: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须提供新版营业执照即可)。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
3、报名材料清单加盖公章后扫描件提交到我司办公室或电子邮箱(详细见第六大点)。
四、公示期限
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现场了解情况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 13923063721
五、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11号之一2号楼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徐先生13923063721
鹤山市工业投资有限公司
2024年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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