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6月12日上午10:00时在鹤山市共和镇网格中心二楼招标室对创新中心10号楼一楼约241平方米房屋出租一事进行招投标,欢迎有意竞投的单位和个人前来竞价。
一、资产情况
1、交易资产类型: 房屋使用权 ;
2、交易资产座落位置:鹤山市共和镇创新中心10号楼一楼;
3、交易资产面积:一楼部分,约241平方米(含公摊面积);
4、交易资产的用途: 办公使用 ;
5、交易资产的现状: 闲置 。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竞投底价:房屋租金:不低于10元/月/平方米对外招租,之后每次叫价增幅不能低于1元,并必须整数方为有效报价;
2、物业管理费按1.5元/月/㎡计算,物业管理费不递增;
3、租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39年2月28日止(含3个月免租期);
4、租金、物业管理费收取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使用;
5、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3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10%;
6、竞投保证金为¥9000元(大写:玖仟元整),在竞投开标前通过转账形式划至物业公司账户(账户名: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账号:944007010003299097;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市支行);
7、中标方的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竞投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
8、合同的签订: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 7 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竞投人(单位)准入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仅限于单独申请竞标。
四、本次项目取用 举牌并口头报价 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4年5月31日至2024年6月11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身份证明原件(公司报名的需附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到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和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房屋出租要求
1、签订合同后,出租方积极配合中标方清点房屋的装备或物品,并通知装备、物品的所有人在七天内自行清除。
2、中标方需对该房屋进行适当检查及养护,因疏忽导致的责任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3、中标方投资项目要符合工业城(共和镇)产业布局及发展项目在建设、生产过程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否则,一切责任由中标方承担。
4、在租赁期内因政府重大项目建设或规划变更需要征用该场地时,中标方要积极配合当地相关部门工作开展,中标方要配合搬迁工作,由出租方在3个月内为中标方重新选定建设地址并按评估价作出建筑物的搬迁补偿。
5、租赁期间,中标方保证做好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等。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6、合同期满后中标方在租赁房屋上的建筑物归出租方所有,可移动物品由中标方自行清理。
7、出租方根据租赁物现状租赁给中标方使用,在租赁期间,中标方是租赁物的实际管理人,在租赁物内发生的一切所谓的安全事故,都由承租人承担,与出租人无关。(如:一、高空抛物;二、水电使用不当;三、在租赁物内摔倒等,造成人员的伤亡。)如果中标方利用此租赁物进行不正当的经营或者说违法行为,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无条件即刻收回此租赁物。
8、合同期满,中标方有优先续租权,经出租方、中标方双方达成协商后,通过共和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平台竞投重新签订房屋续租协议。
七、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地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联系方式
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822391493
鹤山工业城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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