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2018年第4号)等文件要求,需开展《鹤山市新华喜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年产印刷铁桶3780万个、复膜印刷6万吨项目》的信息公开,以便了解社会公众对本项目建设的态度及对本项目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接收社会公众的监督。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鹤山市新华喜印铁制罐有限公司年产印刷铁桶3780万个、复膜印刷6万吨项目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地点:鹤山市共和镇共建路367号1A座
建设概况:鹤山市新华喜印铁制罐有限公司拟在鹤山市共和镇共建路367号1A座投资建设印铁制罐项目,主要建设生产厂房及其他配套设施,引进印刷机、剪铁机和冲床等设备,以马口铁、油墨、光油等为原辅材料,本项目建成后达到年产印刷铁桶3780万个、复膜印刷6万吨的生产规模。
二、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工作程序
(1)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环评机构
(2)建设单位进行第一次公众意见征求公告(即本公告)
(3)环评机构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4)建设单位进行第二次公众意见征求公告
(5)建设单位向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2、主要工程内容
通过对项目所在区域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噪声、土壤和生态环境现状监测与评价,查明该区域内的环境质量现状。通过对项目进行详细工程分析,明确工程所产生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放特征。运用合理的评价方法全面评价项目建设对建设地区可能产生的影响,充分征求公众的意见,论证项目及其选址的可行性,评述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分析工程环保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提出将不利影响减缓到合理可行的最低程度而必须采取的综合防治措施。从环保角度给出工程是否可行的结论,为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和环保设施的设计提供科学依据。
三、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鹤山市新华喜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联系人:谭主任
联系电话:13322883868
通讯地址:鹤山市共和镇共建路367号
邮箱:lizhiwei@hmtinplate.com
四、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和联系方式
环评机构:广东省广业检验检测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联系电话:020-81930600
通讯地址:广州市荔湾区南岸路塘前新街6号202室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范围
受项目直接影响或间接影响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项目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2、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的了解程度;
(2)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质量如何,目前存在哪些主要环境问题;
(3)建设项目的主要环境问题以及可能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4)对项目建设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保管理意见或建议;
(5)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和建议,如果反对,请说明反对理由。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公众可通过发送信函、邮件、电话联系等形式,发表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请公众在参与公众参与调查过程中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职业、文化程度、家庭或单位住址及联系电话,以便根据需要反馈信息。
八、信息发布有效期限
公众可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提出宝贵意见或建议。
鹤山市新华喜印铁制罐有限公司
2024年 6 月 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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