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址山龙湾污水处理厂污泥危废鉴别服务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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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址山龙湾污水处理厂污泥危废鉴别服务

  2、采购需求:址山龙湾污水处理厂污泥鉴别项目的方案编制、方案评审、样品采集和样品检测、出具盖有CMA章的检测报告、相关报告编制、专家评审等。

  3、项目工期:签订合同后,120个日历日内完成项目的实施,包括样品采集和检测、出具相关检测报告、编制完成并出具经专家评审通过的鉴别报告。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最高限价35万元。

  5、项目地址:址山镇龙湾污水处理厂

  二、本项目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有有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定书(CMA)且检测范围须包含本项目鉴定内容。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材料清单

  1、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等)。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3、供应商需在全国危险废物鉴别信息公开服务平台注册,并提供网站截图。

  4、报价单及报名材料清单(所有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字迹不清的不予受理)提交到我司办公室或电子邮箱(详细见第六大点)。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鹤山市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11号之一2号楼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生 13631853863

  邮箱:17707509984@163.com

鹤山市物流港发展有限公司

202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