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情况
1、项目名称: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和共和镇污水处理厂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编制服务项目采购
2、采购需求:对鹤山工业城污水处理厂和共和镇污水处理厂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进行编制,并完成专家评审和备案工作。
3、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45个日历日提供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项目的报告文本(包括专家意见、备案表)。
4、采购方式:公开询价,采购最高限价7.5万元。
二、本项目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且不允许转包、分包。
8、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报名材料清单
1、供应商基本概况(含机构设置情况、专业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等)。
2、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材料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图。
3、报价单和报名材料清单(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复印件字迹不清的不予受理)提交到我司办公室或电子邮箱(详细见第六大点)。
四、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五、其他
本公告解释权归我司所有。
六、本次采购联系事项
采 购 人:鹤山市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地 址:鹤山市共和镇玉堂路11号之一2号楼
项目联系人及电话:张生 13631853863
鹤山市丰源水务有限公司
2024年7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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