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全面评价”。为此,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承担“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就拟建项目基本情况向公众发布公告,为此,现特向社会公布《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大凹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2、建设单位: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3、建设地址:江门市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
4、建设内容:项目位于江门市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占地面积143887.34m2,建筑面积108929.94m2,购置数控切割机、成型机、焊接机等设备,项目建成后将具备年产锅炉及辅助设备15000吨、金属结构件3000吨的生产规模。
二、建设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崔先生
联系电话:0750-8399200
联系地址:江门市鹤山工业城大凹工业区
三、环评单位及其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广东绿家园环保科技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鹤山市沙坪鹤山大道1008号之一至之五(自编303室)
联系人:陈工
联系方式:0750-8770288
邮箱:yl1354720150@163.com
四、环评工程程序
(1)对项目所在地周围环境现状进行调查监测、并收集整理与建设项目有关资料。
(2)报告初稿编写:通过对项目建设后污染源分析,预测项目对周围环境的影响程度,论证项目的清洁生产水平,评述拟采取的环保措施的可行性,综合分析公众对项目建设的意见,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提出项目建设的可行性结论和项目实施必须达到的条件。
(3)公众意见征询: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初稿完成后,由建设单位以张贴告示、问卷调查等方式向有关单位、专家、个人征集意见。
(4)报告提交:根据公众意见对环评报告进行修改补充,提交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四、环评审批程序
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由江门市生态环境局审批。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建设项目所在地环境和社会现状的看法。
(2)对建设项目可能带来的对社会经济和环境影响的看法。
(3)对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接受程度。
(4)对减缓不良环境影响的措施、补偿措施的意见。
(5)其它相关意见。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1)填写公众意见表,公众意见表下载地址:
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W020181024369122449069.docx
(2)公众意见表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向评价单位反馈意见,邮寄地址:广东省江门市鹤山市沙坪鹤山大道1008号之一至之五(自编303室),联系人:陈工,联系电话:0750-8770288,邮箱:yl1354720150@163.com。
七、征求公众意见时间:在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建设单位:广东博盈特焊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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