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定于2024年10月12日10 时在鹤山市共和镇网格中心二楼招标室对鹤山市鹤城镇工业大道中82号101、103厂房,面积9063.8平方米出租一事进行招投标,欢迎有意竞投的单位前来竞价。
一、资产情况
1、交易资产类型:工业厂房;
2、交易资产座落位置:鹤山市鹤城镇工业大道中82号;
3、交易资产面积:9063.8平方米;
4、交易资产的用途:工业企业生产经营使用;
5、交易资产的现状:租赁期满。
二、项目基本情况
1、竞投底价:厂房租金不低于10元/平方米/月(含物业管理费),之后每次叫价增幅不能低于1元,并必须整数方为有效报价;
2、租期:五年;
3、租金收取方式:按月支付,先付后使用;
4、租金递增方式:租金每三年递增一次,每次在上一期基础上递增10%;
5、免租期三个月;
6、竞投保证金为¥90063.80元(大写:玖万零陆拾叁元捌角),在竞投开标前通过转账方式划至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账户(户名: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银行账号:2012006009022101212,开户银行:工商银行鹤山支行);
7、中标方的竞投保证金自动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未中标单位的竞投保证金无息原路退回;
8、合同的签订:自签署《成交确认书》之日起在竞投结果公示期满后7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三、竞投企业准入条件
符合招标方出租要求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仅限于单独申请竞标。
四、本次项目取用举牌并口头报价方式竞投,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报名时间
有意参加竞投的可于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公司文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到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报名和索取竞投详细资料。
六、厂房出租要求
1、中标方承租厂房需办理报装配的水、电线路,装配费用以及租赁期内所产生的水、电费及其他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2、中标厂房作生产经营使用,如需改变使用性质,需经出租方书面同意后方可作其他使用。
3、中标方使用厂房时,必须合法使用,在租赁期间内未征得出租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建筑物的用途。
4、中标方租赁期间,因不可抗拒的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可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本款约定的不可抗拒原因仅限于自然灾害。
5、租赁期间,中标方未经出租方同意,不得将取得租赁使用权的厂房上标的物以转让、出租、抵押、抵债等方式流转给第三方。中标方要做好消防、安全、环保、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等;在租赁期内,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出租方无关,全部由中标方负责。
6、租赁期间,中标方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非法活动,厂房使用要符合环保、消防、安监、建设、国土等部门的要求,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所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7、合同期满或者因中途解除而终止的,中标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1个月内完成清场工作,将厂房完好清洁地交还给出租方。对于厂房及无偿归出租方所有的装修及设备设施不得破坏,否则应照价赔偿。中标方逾期搬离并交还厂房的,应当按本合同约定的最近租金标准的150%向出租方支付占用费,且出租方有权随时强制收回厂房,届时滞留在厂房内的物品出租方有权依法处置,处置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8、投标方需要持有当地部门政府部门合法合规的证照资料。
9、合同期满,中标方有优先续租权,经出租方、中标方双方达成协商后,通过共和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平台竞投重新签订厂房续租协议。
10、中标方应具有汽车专用车生产能力的企业,在合同期内每年协助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新增及维护圣宝牌专用车公告6个(含新增公告的扩展申报),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负责每年3个新增圣宝牌专用车公告所需的费用,超出3个的公告所需的费用由中标方承担;新增公告申报(含3C、环保和新增公告的扩展申报)及维护由中标方安排人员完成。
11、 中标方在合同期内每年以圣宝牌名义销售车辆不低于10台,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收取乙方每台服务费1000元。如不能完成销售量,中标方应退回当年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支付的申报公告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售出车辆售后维保由中标方负责。
12、中标方需配合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每年进行的3C和ISO现场审查以及相关部门及汽车行业要求的检查。
13、中标方安装在租赁厂房内的起重机械,在租约解除时由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按第三方评估价值回购。
14、租赁细节以租赁合同为准。
15、合同期满,中标方有优先续租权,经出租方、中标方双方达成协商后,通过共和镇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交易中心平台竞投重新签订厂房续租协议。
七、实地查看
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勘察,标的以实地为准,有意竞投者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罗先生
联系电话:15992168881
广东圣宝汽车实业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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