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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和镇人民政府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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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内容涵盖鹤山市共和镇人民政府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的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鹤山政府网共和镇专栏页面(/gzjg/zjbm/hssghz/)的“政务公开”专栏上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共和镇人民政府党政办公室联系(地址:鹤山市鹤山工业城和顺路工业城管委会大楼,邮编:529728,电话:0750—876353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我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始终坚持依法行政,扎实开展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

  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明确思路和工作重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终有总结。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对每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必须通过经办人、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和单位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审批四道程序才能公开,并做好归档保存。每年组织开展各部门工作人员在信息公开方面的学习培训,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载体建设,优化服务功能

  及时更新鹤山市政府网关于乡镇信息公开的各个栏目内容,坚决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政府网站服务水平,保障群众通过网络平台获取信息的权力。在充分利用门户网站、报刊、电视等传统媒体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公共服务中心等窗口单位的信息公开宣传栏,及时公布便民信息,拓宽公开渠道,拓展公开内涵,加快网上办事和线下办事的融合,提高群众满意率。

  (三)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

  据统计,2019年度鹤山工业城(共和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数513条。其中,组织机构类信息5条,办事指南类信息1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财政预决算1条,通知公告类358条,工作动态147条;通过政府官方渠道对外公开的公共资源配置领域信息公开:镇级小型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对外公开招投标共338宗。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3宗,已全部依法答复,没有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产生的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案件。其余领域没有公开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3

  211179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3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3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1、部分部门特别是村一级的信息主动公开不够及时,形式单一;2、政民互动服务不足,群众参与度不高;3、信息员队伍建设不完善,信息报送及写作还有待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一是做好政府门户网站的信息公开的统筹工作,进一步跟进各部门信息公开情况;二是利用移动终端平台,进一步完善政务互动服务,加强办事指南等各类便民功能版块建设;三是完善信息员队伍培训机制,有计划性地开展新闻报道摄影、公文写作等各类业务技能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