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统筹城乡发展用地,促进土地的节约集约利用,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编制了《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古劳镇项目拆旧区复垦方案》(以下简称为《复垦方案》)已经鹤山市自然资源局批准实施,现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14号)、《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改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5〕48号)等文件要求,将《复垦方案》成果予以公告。
一、复垦期限
《复垦方案》采用“先拆旧后建新”模式,土地复垦期限为一年。
二、规划目标
复垦方案拆旧区位于古劳镇丽水村、古劳村、麦水村、下六村、连南村。通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现项目区建设用地总量有减少,土地利用节约集约水平进一步提高的目标。
三、复垦方案主要内容
1.项目拆旧区涉及古劳镇政府、丽水村、古劳村、麦水村、下六村、连南村6个权属单位,共11个地块,地块总面积为329.24亩,权属性质为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
2.拆旧区面积329.24亩,土地利用现状中农村居民点面积为173.12亩,采矿用地面积为156.12亩,经过对拆旧地块进行适宜性评价,调整地块的土地利用方向,拆旧地块复垦后的规划用途和面积分别是:园地8.35亩、林地202.25亩和坑塘水面118.64亩。
四、公示时间
2019年9月30日至2019年10月30日
五、公示方式及地点
1.网上公示地址: /gzjg/zjbm/hsgl/
2.张贴公告:项目区涉及镇政府和村委会公告栏。
六、公告意见反馈方式
1.书面函复: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邮编:529700;
2.联系电话:吕剑斐,联系人:0750-8766204。
本公示的最终解释权属于古劳镇人民政府。
附件:鹤山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古劳镇项目拆旧区复垦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图
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
2019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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