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鹤山市古劳镇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技术咨询委托服务”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现欢迎有相应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就下列相关项目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HSTJZB21004C。
二、采购项目名称:鹤山市古劳镇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技术咨询委托服务。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39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鹤山市古劳镇重点企业安全生产监管技术咨询委托服务,服务期限:12个月,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开始计算。
(2)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对于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参与本项目所享受的优惠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①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复印件;
②具有相应资格第三方机构出具的2019年度(或2020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2021年度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资信证明不能体现基本开户账户的,须另附基本开户账户证明资料);
③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④2021年度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⑤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⑥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承诺书》)。
供应商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以磋商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提供《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6)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7)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10)按照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登记并购买采购文件。
七、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及时间:
(1)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方式:(1)获取磋商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磋商者,请于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获取磋商文件。
(2)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壹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壹份、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壹份;②民政部门签发的单位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壹份;以上资料复印件应当加盖供应商公章。
(3)磋商文件售价:磋商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八、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30分。接收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11月10日09时00分至2021年11月10日9时30分。
九、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十、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11月10日9时30分。
十一、磋商地点: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室(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21年10月27日至2021年11月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购人:鹤山市古劳镇人民政府
地址:鹤山市古劳镇沿江路22-23号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0750-8766997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桃源镇新城南街10号二楼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750-8218839
鹤山市同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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