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部令第31号)
(四)古劳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古劳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1.微信公众号“印象古劳”主动公开;2.鹤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四)监督渠道: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平台(/hdjlpt),政务微信(微信号:印象古劳),电话(0750-8766313)。
第二部分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 公开类别及事项 | 公开内容 | 责任单位 | |
一级 | 二级 | |||
1 | 组织机构 | 领导分工 | 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管工作等 | 党政办 |
2 | 机构职能 | 内设机构主要职责、联系电话、办公时间等信息 | 党政办 | |
3 | 行政执法 | 本级实施行政许可、行政强制、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及结果、年度行政执法数据 | 综合行政执法办 | |
4 | 工作动态 | 通知公告 | 招标公告、中标公告、招聘公告、普法责任清单等各类通知、公示信息 | 各有关 部门 |
5 | 工作动态 | 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等 | 党政办 |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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