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古劳镇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SJLZB20250113
项目名称:古劳镇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框架协议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0.00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受鹤山市永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古劳镇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框架协议项目”,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注: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的甲方指采购人(包括拟安装光伏的业主方),乙方指中标人(包括中标后成立的本地项目公司)。
(一)项目实施模式
古劳镇分布式光伏发电合作框架协议项目,建设地点为鹤山市古劳镇,预计光伏发电装机建设规模总容量约为8MWp,最终容量以实际为准。
本项目中标人为投资人,由中标人自行完成该项目的所有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出资、备案、设计、深化、材料及设备供应、施工、设备安装、调试、供电局的相关手续、办理电网公司的并网验收等)。
工程完成后,按相关要求与市电并网,并网后与市电无缝切换,不影响原有的配电系统及相关设备的运行,此为验收的关键指标。
工程投产后,中标人负责保证分布式光伏项目在25年运营期内正常运行,分布式光伏发电量运行数据监测、设备设施运行状态及故障监测、满足项目运维管理工作需求(提供分布式光伏电站日常运行维护、设备巡检维修、备品备件采购更换等)。
本项目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各投标人可自行单独踏勘现场。
(二)资金来源
中标人全额出资。
(三)项目公司/项目管理部
中标人在中标后,应当在鹤山市本地成立项目公司或项目管理部,由项目公司或项目管理部负责光伏电站的投资、设计、施工建设和运营运维等相关工作。
(四)合作框架协议期限
合作框架协议期限为2年,其中第一年为正常合作期,第二年经采购人与中标人双方协商同意后再续约合作一年。
合同履行期限: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资格审查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要求内容。
4)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方式:现场获取(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2月10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现场报名和现场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月13日至2025年1月2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在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获取招标文件。
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①、法定代表人证明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1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被授权人身份证扫描件)原件1份,经办人身份证原件核对。
②、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1份。(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以上资料应当加盖投标人公章,逾期不予受理。按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视为完成投标报名手续,否则视为投标报名无效。
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及附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相关费用请划入以下账户,户名: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鹤山支行,账号:2012006019245261975)
4、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5年2月10日09时30分至10时00分。
5、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6、发布公告的媒介: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鹤山市永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古劳镇沿江路22-23号
联系方式:严先生/0750-876830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地址:鹤山市沙坪街道中华园301号
联系方式:何先生/0750-89637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0-8963715
鹤山市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25年1月13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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