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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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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的工作规定;

(三)《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31号)

(四)鹤城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有关规定。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一)责任主体:鹤城镇人民政府

(二)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及时公开。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三)公开方式:1.鹤山市鹤城镇政府官网、微信公众号“活力鹤城”主动公开;2.鹤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

(四)监督渠道:通过鹤山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交流平台(/hdjlpt)。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序号

公开类别及事项

公开内容

责任单位

一级

二级

三级

1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领导姓名、职务、照片、分管工作等

党政综合办公室

2

机构职能

镇政府内设机构、派驻机构办公地址、办公电话、邮政编码等信息

党政综合办公室

3

行政执法

执法信息等

提供公告内容的相关部门

4

工作动态

通知公告

招标、中标、政务公开、普法清单等各类公告

提供公告内容的相关部门

5

工作动态

鹤城镇政务活动、重点工作、工作会议等

活动、工作分属的部门

6

财政预决算

镇政府的财政预算、决算以及预算调整报告等

财政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