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1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鹤城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实现23841(市库)万元,为年度收入目标23610万元的100.98%,比去年实绩21080万元增收2761万元,增长13.1%。税收分成后,收入明细如下:1、税收收入(镇库)12872万元。2、非税收入(镇库)514万元。3、教育费附加收入455万元,4、上级补助收入3722万元(包括省薄弱镇补助189万元,中央、省、江门、县对镇的补助3007万元,体制补助收入147万元,农村税费改革补助收入163万元,四税基数返还收入213万元,其他一般性转移补助3万元),收入合计14556万元,上年结余1552万元。
鹤城镇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12797万元,税收征收经费上解支出515万元,出口退税上解支出451万元,江门统筹发展资金上解支出1388万元,其他镇街对县级专项上解支出2655万元,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舍安保支出36万元,市直部门列支镇级科目调整1096万元,除去中央、省、江门、县对镇补助3007万元,支出合计14268万元。本年结余177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略有结余。(最终数据以决算为准)
(二)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1年鹤城镇镇级污水处理费收入41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862万元,全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27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277万元,其中镇级污水处理费支出415万元,上级补助支出862万元。(最终数据以决算为准)
二、重点领域支出和民生投入得到有效保障
积极发挥财政在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中的职能作用,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保运作、保民生、保重点、促发展。2021年镇库收入为13386万元,涉及GDP核算的财政八项重点支出累计完成105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2.37%。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明细如下: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73万元;2、国防支出8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393万元;4、教育支出3104万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9万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13万元;7、卫生健康支出2147万元;8、节能环保支出161万元;9、城乡社区支出150万元;10、农林水支出1990万元;11、交通运输支出54万元;12、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支出10万元;13、住房保障支出152万;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合计12797万元。
三、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全面提升财政综合管理效能
(一)加强财政收支管理,促进财政稳步上升。坚持把增收节支作为财政工作的重中之重,深入挖掘税收和非税增长潜力,密切关注宏观经济形势和国家税收政策的变化,积极开展调研测算,准确把握全镇财税收入增减因素及全年发展趋势,依法依规强化收入征管,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的基础上,准确研判市场形势。坚持“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压缩一般,加强管理”的方针,贯彻落实厉行节约八项要求,严控“三公”经费支出,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强基本保障惠民生,增进人民福祉促和谐。在建设“以人为本”的公共财政支出体系上着力提高财政公共服务能力,大力支持社会各项事业发展。2021年,镇财政对社会保障和就业、教育、卫生健康、城乡社区事务等民生关键领域累计投入7714万元,重点支持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基础教育安全水平、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公共文化服务、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推动乡村振兴、生态环境改善,着力提升全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2022年财政预算草案
(一)2022年预算编制总体思路和基本原则
1.2022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
鹤城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十二届十五次全会、江门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鹤山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省委、江门市委、鹤山市委和鹤城镇委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做好“六稳”“六保”工作,促进财政资金提质增效,为推进市大园区、大产业、大交通、大民生、大城格局建设,奋力开创湾区现代化创业之城新局面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2.2022年地方财政预算编制的原则:
一是积极稳妥,量入为出。坚持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原则合理安排财政收支。严控新增支出事项,牢固树立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落实过“紧日子”要求,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继续严控“三公”经费,优先保运转、保民生,通过党政机关过“紧日子”保障人民群众过“好日子”。二是突出重点,统筹优化。紧紧围绕省、市的工作部署安排预算,重点投向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优先确保疫情防控资金需求,兜牢基本民生和“三保”底线,加大财政资金统筹使用力度,减少重复配置,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按照上述指导思想,2022年鹤城镇地方财政收支计划拟作如下安排: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2022年鹤城镇拟实现财政镇库收入16191万元(税收收入13200万元,非税收入2991万元),上级补助527万元(返还性收入213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67万元,县级对镇街转移支付14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77万元,2022年鹤城镇镇级地方公共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为16895万元。
(三)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拟安排16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为: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6万元;2、国防支出20万元;3、公共安全支出824万元;4、教育支出3617万元;5、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37万元;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141万元;7、卫生健康支出2016万元;8、节能环保支出31万元;9、城乡社区支出166万元;10、农林水支出767万元;11.商业服务业等支出6万元;12、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2万元;13、住房保障支出546万元;1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万元;15、上解上级支出3364万元。
(四)2022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2年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收入拟安排3800万元,比2021年实绩1277万元增收2523万元,2022年鹤城镇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为3800万元。根据基金预算有关规定和“专款专用”原则。政府性基金本级预算支出的主要项目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3000万元;污水处理费安排的支出800万元。
五、下一步计划
2022年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振奋精神,鼓足干劲,全力以赴确保财政平稳运行,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常态化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的财政保障,重点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开源节流,确保财政运行更可持续
加强收入组织管理,在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措施的基础上,大力挖掘收入潜力,拓宽非税收入来源,联系资产办、供销社,升级改造旧资产代管盘活鹤城镇闲置资产;加强债券资金的统筹使用,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统筹协调;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压缩“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按可持续、保基本原则安排民生支出,推动建立重点支出增长机制,做到有保有压。
(二)聚焦惠民利民,促进民生保障更有温度
聚焦民生领域,助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民生问题。做好疫情防控,加强“六稳”“六保”,把保基层运转和保基本民生作为重中之重,维护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完善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推进机制,发挥财政资金精准补短板和民生兜底作用,落实就业、教育、医疗、公共文化等重点领域资金需求。挑好重大民生领域改革专项小组牵头单位的担子,保障疫情防控需求支出和基本民生项目需求支出,确保重点政策和重大支出领域不留资金缺口。
(三)加强党的领导,推动队伍建设更显成效
坚持把党建工作摆在首要位置,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筑牢意识形态安全网络。积极推进作风建设,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进督察、检查、考核方式方法。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砥砺奋进,大力弘扬优良传统,强化宗旨意识和大局意识,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饱满精神投身财政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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