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镇鹤城村委会高三村文化楼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高三经济合作社,主要内容为二层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建筑面积227.36平方,建筑基底面积113.88㎡,建筑高度8.90m,安装铝合金门窗等。项目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投资约49.99万元,由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高三经济合作社自筹。
二、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9年7月18日至2019年7月22日的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鹤城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进行投标人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24日上午9时正,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志彬 联系电话:0750-8398820
鹤山市鹤城镇鹤城村高三经济合作社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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