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镇东坑东和村公园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鹤山市鹤城镇东坑村东和经济合作社,主要内容为场地硬底化860平方,建树池1.6×1.6米,新建花圃80米,人行道铺鹅卵石180平方,砖砌暗渠24米,φ300水泥管15米,安装石凳6张,种植台湾草170平方、桂花21株、红继木13株、鸡蛋花1株、绿化芒果2株、樟树2株、盘架子6株等。项目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投资约34.90万元,由鹤山市鹤城镇东坑村东和经济合作社自筹。
二、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市政工程或(土石方工程+园林绿化)承包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9年8月20日至2019年8月22日的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鹤城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进行投标人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8月27日上午10时正,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志彬 联系电话:0750-8398820
鹤山市鹤城镇东坑村东和经济合作社
二〇一九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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