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城镇治安监控系统(三期)工程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标工程概况:项目位于鹤城镇,主要内容为安装400W高清智能球机10套,球机立6米杆7套,监控机柜7台,46寸拼接屏4台,32路网络硬盘录像机2台,路面开挖及恢复人行道594米、机动车道66米等。项目施工工期为60个日历天,投资约42.96万元,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支付。
二、投标人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监控设备安装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2019年10月29日至2019年10月31日的工作时间内,在鹤山市鹤城镇城镇建设管理与环保局进行投标人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投标人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进行报名及索取招标文件。
四、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5日上午10时30分,迟到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法:
联系人:李志彬 联系电话:0750-8398820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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