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二区(广东华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所产生多余的砂石土余渣,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7 号)文件要求,鹤城镇拟有偿处置上述资源。经委托北京地博资源科技有限公司核实并出具《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二区地块(广东华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砂土石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地博评报字〔2020〕地1113号)。
该地块宗地号为440784006003GB01292,报告采用方格网法进行评估,估算面积为104167.84平方米,根据最低平整标高为55米,评估土方多余量为143666.2立方米,土方多余量可作为陶瓷土配矿量为198259吨,出让收益评估值为25.33万元。
现拟按25.33万元出让上述土方资源给广东华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月20日至2021年1月23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我府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府将依规定出让。
2.鹤山市鹤城镇工业二区地块(广东华鳌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砂土石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公示.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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