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鹤城镇社区专职工作者队伍建设,结合鹤城镇党建工作实际,拟在鹤山市范围内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计划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1名。聘用后由鹤城镇人民政府统一安排到相关社区工作。
岗位名称 | 岗位代码 | 招聘人数 | 报考条件要求 | |||
专业 | 学历 | 年龄 | 工作经验 | |||
社区专职工作者 | 202101 | 1 | 不限 | 全日制大专及以上 | 40周岁以下 | 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
二、报考条件
(一)社区专职工作者(202101)
(1)鹤山市户籍,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不限专业;
(2)品行端正、身体健康,年龄在40周岁以下(年龄计算统一截至2021年5月31日,40周岁以下即1980年5月31日之后出生);
(3)热爱社区工作,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三)其他报考条件
1.中共正式党员或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享受笔试加3分(加分上限为3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2.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人员及临聘人员须征得现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方可报考。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1)曾因违法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2)现役军人或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学生;(3)违反综治、计划生育等相关政策法规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国有单位工作人员的人员。
三、报考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报名时间:2021年5月31日-6月4日(工作日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
报名地点: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三楼党建工作办公室,报名不收取报名费。
报名材料:
(1)《鹤山市鹤城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
(2)居民身份证及户口本复印件;
(3)提交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4)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在职工作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出具书面证明;党员身份的由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出具书面证明(盖党组织章);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以上职业水平证书提供相关证书)。
(5)近期一寸同底彩色证件照片3张。
(6)提供社会保险参保证明或单位提供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或相关工作年限的劳动合同等用于佐证参加工作经验。
以上证件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应同时提供原件核对(复印件请用A4纸复印,身份证需双面复印在同一页,户口本需将户主页、本人信息页复印在同一页)。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如有报名后放弃应聘者,收取的报名资料恕不退还。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工作由报名审查组现场按照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经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由鹤城镇人民政府党建工作办公室派发准考证进行笔试。
(三)笔试。
1、笔试满分为100分,以笔试最高得分的60%划定合格分数线,在合格线上按岗位由高分到低分以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
2、笔试时间:2021年6月19日下午3:00-4:30。笔试地点另行通知,2021年6月16日在鹤山政府网鹤城镇(/gzjg/zjbm/hsshcz/)公告。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
笔试成绩届时将通过在鹤山政府网鹤城镇(/gzjg/zjbm/hsshcz/)发布(约笔试后7个工作日)。
(四)面试。
1、面试方式待定,具体事项另行公告。
2、面试时间为6月下旬(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公告),不按规定时间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加分及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具有助理社会工作师及以上职业水平证书,或是中共正式党员身份的在笔试成绩的基础上加3分(加分上限为3分),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排名。
考试总成绩在鹤山政府网鹤城镇(/gzjg/zjbm/hsshcz/)等公开平台公布。
(六)体检。面试结束后,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考生(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由考生自理。若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七)公示。7月上旬,经体检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鹤山政府网鹤城镇(/gzjg/zjbm/hssh
cz/)等公开平台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八)聘用。经公示无异议聘用的,由鹤城镇人民政府办理聘用手续。所确定拟聘用人员中,凡属与其它单位有劳动关系的人员,应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后,再与社区签订服务协议。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签订社区服务协议,考核不合格的不予签订服务协议。聘用期间,党团关系转至所在社区。
四、工资待遇及其他要求
(一)工资待遇。试用期满按组织程序录用,待遇均按鹤山市社区专职工作者相关薪酬待遇文件执行,由薪级工资、岗位级别工资、绩效工资(津补贴)和社会保险缴费组成。大专学历年平均收入不低于55000元(含社保),本科学历年平均收入不低于56000元(含社保),还可享受社工证、计生等专项补贴。
(二)递补。出现以下情形的,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人选:1.入围人员被发现提供虚假资料骗取考试资格的;2.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3.拟聘用人选放弃聘用或逾期不办理相关入职手续的;4.聘用人员试用期内辞职的。
五、疫情防控要求
本次考试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开展,报考者应当按照有关疫情防控要求,做好报名、考试等工作。在招考组织实施过程中,将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要求,落实防疫措施,请广大报考者理解、支持和配合。
根据广东省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请参加笔试人员在笔试前及时申领“粤康码”,并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笔试前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报考者需提供7天内在广东进行核酸检测的阴性证明。笔试前21天内有国外和港台旅居史的报考者不能参加考试。
六、报考咨询
报名资格条件解释、资格审核、考试事项由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受理,联系咨询电话:0750-8398812。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鹤城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附件:《鹤山市鹤城镇公开招聘社区专职工作者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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