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处理鹤山市鹤城镇爱琴湾地块(鹤山市建盛房地产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所产生多余的砂石土余渣,根据《鹤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鹤山市工程砂石土余渣利用管理规定>的通知》(鹤府〔2020〕7 号)文件要求,鹤城镇拟有偿处置上述资源。经委托北京中恒宇矿业咨询事务所核实并出具《鹤山市鹤城镇爱琴湾地块(鹤山市建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砂土石资源出让收益评估报告》(地博评报字【2021】地006号)。
该地块宗地号为440784006007GB00179,报告采用方格网法进行评估,地块面积48105.8平方米,开挖地下室面积为38543.7平方米,评估利用的资源储备量为96359.3立方米,回采率为100%,可采储量为96359.3立方米,出让收益评估值为9.47万元。
现拟按9.47万元出让上述土方资源给鹤山市建盛房地产有限公司。现进行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5月25日至2021年5月28日止。在公示期间,任何单位、组织和个人对本公示所列内容有异议的,请以书面材料形式向鹤城镇反映。公示期满后,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鹤城镇将依规定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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