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鹤山市县镇村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制度实施方案》和《鹤山市县镇村三级行政执法监督员工作规则》,依照担任行政执法监督员的条件和选任程序,现将我镇行跡法监督员拟任人选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征求广大干部、群众的意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公示时间
从2022年8月2日起至2022年8月7日止。
二、反映问题的方式和要求
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
三、公示联系单位和受理方式
鹤山市司法局鹤城司法所,地址:鹤山市鹤城镇五子园文化广场邮编:529700 ,联系电话:0750-8388304
拟任鹤山市鹤城镇行政执法监督员名单
序号 | 姓名 | 性别 | 工作单位 | |
1 | 吕嘉浩 | 男 | 广东皓朗律律师事务所 | |
2 | 颜卓泳 | 男 | 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 | |
3 | 黄龙 | 男 | 广东五邑律师事务所 |
4 | 胡燕平 | 女 | 广东卓霖律师所 |
5 | 钟素女 | 女 | 鹤山市鹤城镇昆仑法律顾问协会 |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2年7月30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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