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战略部署,根据《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推进镇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助力“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的通知》(粤自然资函〔2023〕2202号)文件,我镇组织开展编制工作,目前已形成初步成果-《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为进一步凝聚公众智慧,优化完善规划成果,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建议。
一、公示时间
2024年2月7日起至2024年3月7日,共30天
二、公示方式
政府网站和现场张贴公示
三、公众意见收集途径
1.联系人:刘先生,电话:0750-8388407。
2.邮寄地址:广东省鹤山市鹤城镇昆源路10号(收)(邮政编码:529727)。
感谢您的积极参与!
附件:江门市鹤山市鹤城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草案公示).pdf
鹤山市鹤城镇人民政府
2024年2月7日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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