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鹤城镇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上级相关文件的规定,全面推进鹤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和创新鹤城镇政务公开的方式和渠道,推行依法行政、优质行政、廉洁行政。
在推进政务信息公开过程中,鹤城镇根据“规范、明了、方便、实用”的工作原则,结合实际,突出重点,创新形式,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水平。
一、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基本情况
(一)加强队伍领导,完善公开机制
镇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由镇委书记任组长,镇长、镇委副书记、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及各办(局)负责人任组员组成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党政办,指定专人具体负责政务信息公开的日常工作,做到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同时,专人负责我镇政务信息公开网络的后台管理,确保信息上网及时、群众查阅方便。
(二)强化载体建设,增强公开实效。
一是完成网站整改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根据政府网站云监管平台的检测报告,及时对鹤城信息网进行整改。(1)增设调查征集、消防专栏2个栏目。(2)删除了社会管理栏目的友情链接:广东省社会工作委员会网站。(3)将首页红色字体 (树立“团结、实干、创新、争先”精神,打造“升级、民生、宜居”之城,建设鹤山发展副中心)替换为围绕珠西战略,打造宜商宜居活力城镇。(4)增设活力鹤城公众号和中国侨都—鹤山鹤城微博二维码。
二是丰富公开形式,拓宽公开渠道。鹤城镇在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取六项形式:
(1)在镇政府大院的政务公开宣传栏上重新张贴了新的政务信息、党务信息、党风廉政建设等的信息公开喷画,做到长期公开、定期公开;
(2)对于“主动公开信息”利用鹤山市政府信息公开系统及时公开;
(3)利用鹤城镇政府官方网站及时发布有关镇政府新闻、公告、经济发展、社会管理、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扩大了群众获取政务公开信息的渠道;
(4)利用鹤城镇官方政务微信、微博对鹤城镇政府官网网站发布的信息进行简化发布,利用微信、微博这两个人脉广泛的平台进一步推进政府信息的推广;
(5)重点加强了对村一级的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严格按照村务公开特别是财务公开要求,每月进行公开,确保了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特别是财务公开方面,按流水账方式制定公开内容,每月定时进行公开,方便村民群众的查询和监督;
(6)继续利用电视、广播等传统手段公开政府信息,加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确保镇政府信息阳光透明。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通过各种信息公开形式主动公开的信息共482条,其中创文动态36条、新闻信息225条,计生专栏20条、平安鹤城20期,政府工作报告类2条,统计信息17条,公告公示135条,政策法规5条,消防专栏信息22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镇政府未有接到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信函、电报、传真及电子邮箱等申请。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公开情况
2016年,我镇政府未有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的申请。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6年,我镇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16年,我镇虽然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通过自查,我们也发现了一些不足之处。主要是:部门单位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离群众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关于政策性文件的信息公开数量不足;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
结合工作中存在问题和不足,我镇将从以下三方面进行改进:
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本镇实际,完善上一年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设立具体考核标准,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深入基层,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等内容的信息。
三是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社区、部门单位信息员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鹤城镇人民政府
2017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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