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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城镇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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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报告可在“中国·鹤山”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栏目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鹤城镇人民政府党政办联系(地址:鹤城镇昆源路10号,联系电话:0750-8388526)。

  一、总体情况

  鹤城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镇委、镇政府中心工作,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扎实开展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高政府工作透明度,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

  鹤城镇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注重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成员,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并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学习培训,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规范信息公开审查程序。鹤城镇严格执行《广东省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办法》,对每条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必须通过经办人、部门初审、分管领导审核和单位信息公开机构负责人审批四道程序才能公开,并做好归档保存。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在信息公开工作中的职责分工和任务要求,建立起各司其职、相互配合、规范高效的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三)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更新。为做好鹤城镇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鹤城镇指定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网站的日常更新及维护工作,对鹤山市人民政府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的栏目进行及时更新,保证挂网信息的质量,并且根据中国福彩网的反馈要求及时进行自查和整改,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要求和考评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9

  248632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

  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鹤城镇积极做好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工作人员业务水平不断提高,进一步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建设,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部门对信息公开工作还不够重视,存在被动应付的现象,导致信息公开不及时;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不够深入,离群众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政务公开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现有制度执行力度还有待加强等问题,需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一是继续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根据上级文件指引,结合本镇实际,完善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明确各部门单位职责,建立信息公开工作长效机制。

  二是继续全面深化信息公开内容。持续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热点、重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根据群众要求,公开与群众关系密切等内容的信息。

  三是进一步提高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继续加强政务信息公开业务培训工作,组织各部门信息员加强学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一步熟悉业务、规定及档案法、保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